昏
團
凸
一年來之香港報業
多間報社易手晶報停刊
.
一九九一年本港報業出現願大變動 快辣及華僑日 赧先後易手,明報股權售予智才顧問管理 問管理有限公司 有三十五年歷史的晶報 史的晶粲,因虧損過飯停刊。
南華早報集團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成 功收購華僑日報,九二年一月正式接辦 石是報業大王梅鐸首次購入中文報章。梅 鐸在慎、歐、美、亞四川擁有報館、電視 台、雜誌社、電影公司及出版社合共超過 一百家
華僑日報在香港是一分歷史最悠久的 中文報紙,創刊於一九二五年。華僑日報 的前身是香港華商總會的會報,由創辦人 岑維休購入,改名爲華僑日報。
明報創辦人查良鏞亦在十二月中出 售明報股權予智才顧問管理有限公司。今 次明報企業的出售,涉及複雜的交易。智 才透過明智有限公司收購明報控制性股 權,本來要種二億七千多萬元現金,但 「 智才 」將所持南海發展五成權益注入明 報企業,抵销部分金額,最後只要付一億 元左右。明報企業亦向智才購入南海發展 股權,大部分款項亦只將與報大廈注入 「南海」抵銷,只需付不足三千萬現金。 成立已有二十八年歷史的快報,因連 續數年出現虧損,報業巨子胡仙以六百五 幸萬元,出售快報九成權益予南業證券集
南華證券集團收購後,針對快報的經 世情兄,加强廣告部的推廣工作,增添人 手編制及管理,並且將快報辦成的粉台 性報瘓,以政治和財經的新聞爲主餞,馬
1992
損才
經、娛樂及體育新聞爲輔綫。
東方日報大事發展業務,將附送的特 刊分拆,出版東方新地的週刊及太陽馬 報,並且收購娛樂刊物翡翠周刊。
本港歷史悠久的晶報因虧損過鉅,在 九一年四月十四日起暫時停刊,近二百名 員工,均獲合理遣散、代通知金和退休 金。晶報於一九五六年五月五日由陳霞子 創辦,一向與中方關係密切,報社原設在 灣仔,九八年十月遷往鰂魚涌。
在九一年七十六億元的媒介廣告開支 當中,報廣告所佔比率接近三成,達二 十一億三千九百多萬元,增長率百分之十 點九八,較預期爲低。
根據香港ADEX 的統計資料顯示, 九一年度本港十大報章廣告收盆,東方日 報以四億五千四百三十九萬多元收益,高 據首位,次位是成報,亦有三億五千六百 一十三萬多元收益,第三位的南華早報也 有三億四千萬元收益,而明報以二億六千 一百多萬廣告收盤,在數軍位置。
九一年十月一日本港報紙又再加價, 由兩元五角加至三元,是十年來第六次加
香港報業公會主席崙才生指出,每種 有兪一百四十萬分報紙流通,在九〇年十 小報藥加價後,銷路平均下跌百分之十代, 兩個月才稍爲回升。
第四十五回
香港全貌
一年來之香港報業
在每次加價前後,各報章紛紛-
實內
容,增强實力,此外,部份報章更加强宣 傳推廣,如舉辦有獎遊戲、派發宣傳單 張,又或以「買報增書」的促銷手法,保 持銷路不致下跌。
隨著本港報業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 在九一年各大報章僱員薪酬增長,平均約 爲百分之十二。不過,業內人士認爲,報 業的人手流失率仍甚高,尤以年輕記者及 編輯爲甚,主要是大專生對投身報界的興 趣已不及以往濃厚。
此外,政府新聞主任在九一年的流失 率爲百分之五點一,與九〇年百分之四點 五,相對其他政府部門流失情況差不多。 政府新聞主任協會主席在九一至九二年年 報指出,該會關注同僚因九七年而有欠積 極,現時更面對人手短缺。
中國爲限制香港記者往國內採訪,在 八九年訂定「關於港澳記者來內地採訪的 注意事項』共有七點。
香港記者協會副主席李月華認爲,香 港的報界人士,不論記者或老闆都團結, 向中國方面要求撤消七項有礙新聞自由的 條例。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副主席吳國基 表示,中國這七條新聞條例限制記者往内 國採訪,根本就是一個陷阱,如果中國政 府是容許記者採訪的事情,就不嚴加限 制,假如發生一些他們不希望記者採訪的 事情,中國政府便可以利用這個規餓逮捕 記者,所以這幾條例使新聞工作者遇到 很大的困難。在這情況下採訪受到限制, 消息可能不正確,造成消息往往無從證 實,進而謠言滿天飛的情況。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在九一年初透 過新華社向中國國務院要求撤消七條採訪 限制,而報業公會方面亦私下司新華社人 員提出有關問題 新華吐方面,'与' 表示在反對言論及情勢不再那樣激烈時, (第三篇)
---
使會撤消有關採訪限制。
不過,隨後的二月中英機場專家小組 在北京舉行第三輪會議,中國當局決定不 安排香港記者往北京採訪。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 會分別發表聲明,中英第三論機場專家會 議,不接受香港記者採訪,令人遺憾,打 聖港人信心,因機場問題關係到本港的利 益。這反映中國限制港澳記者到中國採訪 的七條規例是不合理。
香港記者協會和外國記者會更分別 信港督、兩局議員及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 任魯平,對中國當局不安排記者採訪機場 【專家小組第三輪會議,表示不滿。他們更 關注繼較早前不僅香港記者以記者身份採 請兩局議員訪問廣東的東莞和順德之後, 又再出現第三輪機場專家小組會議不准採 訪的情況,香港記者不但採訪國内的新聞 受到限制,一些在國內發生與香港直接有 關的新聞,亦要限制採訪,這趨勢令人擔 憂。
中國當局在九一年二月底透過中國通 訊社發表有關部門已對一九八九年頒佈的 「關於港澳記者來内地採訪的注意事項」 作出修改。
一、港澳記者採訪每年定期舉行的重 大活動的新聞,如全國人大、政協會議, 或採訪某一特定地區、某一特定問題等, 仍應提前十五天申請。對隨機性新聞的採 訪,可隨時申請,審批機關應盡快予以答 覆。經批焦來內地採訪的記者,如要求增 加採訪項目,可向接待單位提出申請,經 審批機關同意後即可進行採訪。二、爲保 證新聞的準確性,一般不接受電話採訪。 如遇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需要電話採訪 時,可由有關部門、單位的發言人或臨時 指定專人回答,三、到深圳、珠海、汕頭 及廈門經濟特區探訪,可由新華的香港 澳門分社直接與這四個特區聯繫·由特區
六七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