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1
灣仔法院
差?
香港年輕 第四十四點:
稅務摘要 市民可向土地審裁處經歷司索取所需表格及查詢提出上訴的手續,地址如下: 香港港灣道十二號
灣仔政府綜合大樓第一座六樓
電話:詢問處 八二三 四二八三
經歷司 八二三 四008
如本人遞交建議書或提出上訴,是否可待事情有决定後才繳納
否。根據新應課差餉租值而斄定的差餉必須依期繳付,逾期繳付須加徵附加費。 在建議書成提出上訴後,如課差餉租值獲得修改,則修訂的數額會由一九九一年四 月一日起生效,而日後發出的「徼收差餉通知書」會將差餉額調整。
申請發還空置物業差餉手續
本文旨在向申請發還室置物業已繳差飽的人士提供協助,本身並無法律效力。如 果有任何疑問,請參閱差餉條例。
雖然,差餉基本上是對使用物業所微收的稅項,仍須繳納差餉。物業空置並不構 成豁免差餉的理由。空置的住宅物業和用作停泊車輛而自成一估價單位的空置物業, 均不會獲得已發還已繳的差餉。但如果這些物業因政府所頒發的命令而空置,則爲例 外。不過,除車位外,非住宅物業空置每一個曆月,而有關差餉已經繳納,則可獲 得發還該月份應繳差餉的半數,在特殊情形下,可獲得發還該月份全部應繳的差餉
申請發還差餉的主要條件如下:
(中)有關物業應面整個差餉估價單位,而全部空置已達一整個曆月或以上(空 置不足一個月的月份不計算在内);
(乙)有關人士必須將有效的物業空置通知書送達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請參閱 K)...
(丙)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認為有關物業確實空置;以及
(丁)申請書須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填寫,並在規定的期限内交到差餉物業估價署
如何遞交有效物業空置通知書
如果有意申請發還由某月份首日起計的已繳差餉,則必須於該月份的第十五日或 該日前,以書面通知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凡在任何月份的第十六日或以後收到的物 業空置通知書· 可作為下一月份的有效通知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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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發還空置物業差筆手續 (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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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初次估價的物業、改建後重行估價的物業、以及豁免差餉期滿後重新估價的 物業等等,規定則有不同:差餉繳交人必須於庫務署發給的首次徽收差餉通知書所 註明的繳交差餉期限屆滿前,將物業空置通知書達差餉物業估慣署署長。
通知書可用書信形式,但亦可使用差餉物業估價署印備的表格(表格RFI), 遷些表格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或各區政務處索取。只要物業繼續空置,便毋須再遞交 物業空置通知書。但物業重行使用後又再度空置,則須另行交物業空置通知書。
如何申請發還差餉
在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確定有關物業空置後,庫務署會將一份指定的發還差餉申 請表格寄給申請人。這份申請表格必須與安,並連同有關的差餉收據,在繳交差餉的 期限屆滿當日起計二十四個月內,交囘庫務署。不過,申請人宜盡早申請,請勿等待 至該物業重行使用後始辦理。
何人有權領取發還的差餉
發還的差餉,通常只付與差餉通知書所誌明的人士,但經書面授權的第三者亦可 代領。授權書可用書信形式,但必須連同申請表格一拼遞交。
發還差餉半數或全數
在一般情况下,物業空置恃,差餉微收官(庫務署署長)只發還應繳差餉的半數 :土地空置時,則窗將應繳差餉全數發還。物業如果因政府頒發命令而空置,亦可獲 傅發還全部應激的差餉。
在何種情况下差餉不予發還
(甲)未有遞交有效的物業空置通知書;
(乙)該物業雖整個差餉估價單位,但其中只有一部份空;
(丙)該物業空置不足一整個月。
(丁) 逾期遞交發還差餉申請表格。
向地方法院提出上訴
任何人士如對差餉微收官拒絶發還差餉一事有所不滿,可向地方法院提出上訴, 來往懽件
(甲】物業空置通知書及其他關於物業空置或重行使用的信件,應寄交估價署署 長收。
(乙)發還差餉申請表格或其他有關信件,讓寄交香港花園道三十三號聖約翰大 厦七字樓庫務署署長收。
(丙) 申請發還物業稅的信件,應寄交香港郵政總局一三二號稅務局局長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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