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
希诺年任
另外菲律賓政府已委託一家投資公司 辦理三項申請永久居留權計劃。
在『退休計劃」中,申請人須超過五 十歲,在駐菲外資銀行擁有五萬美元戸口 概要獲得身體檢查證明書及民證,更 可申請自己連同配偶及一名廿一歲以下未 婚子女,或單身連同兩名子女的永久居留 權,而每增一名子女須增加存款一萬五千 美元。申請人可持「特別退休居民簽證」 ,從而取得永久性非移民身份在菲居留, 在非投資資金股息可自由匯出。
港人亦可選擇「普通商業投資」及「 旅遊投資」,前者申請人須有七萬五千美 元戸口,在六個月內決定經菲律賓投資局 批准的投資項目,但該公司建議申請人選 探最簡單的自置物業投資。此外,旅遊投 資申請者須以五萬美元投資於任何有關旅 遊事業,兩者都可申請自己連同配偶及所 有不超過廿一歲未婚子女居留權。
商業投資以能增加菲國就業機會及轉 移出口工業科技為考慮因素,若干行業如 零售業是不會獲准,外國人也不能擁有超 過三成公司股本。
有意申請居留簽證的人士,可向當地 的菲律賓大使館及領使館申請,而在菲律 賓的外國人士,亦可向菲國旅遊部申請。 :投資注入一千萬銖(港幣 泰國 三百零四萬元)的投資人士 將會獲得居留簽證。購買政府債券,申請 人須購買價值八百萬銖不能轉讓的政府債 券,此外,亦須為配偶購買六百萬銖債券 及每名子女購買二百萬銖債券。
要移民東加
東加、印度、孟加拉
王國、印度 孟加拉這三個國家,個人的移民費用為 一萬五千美元。全家移民費用則為一萬八 千美元。移民顧問公司收手續費二千美元
• 律師收托管費為一千港元,當移民批准
第四十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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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旅指導 移民外國
後約一兩個月便可獲得護照,在此期間申 請人無須到該國居留。
本港居民欲申請往馬來西 馬來西亞 亞長期居留,必須要由當 地的親戚担保,並由他將申請人填寫的申 請列明申請居留的理由 ) 直接遞交當地 的馬來西亞移民局,經當局考慮後,才會 作出決定。
馬來西亞考慮放寬海外人士投資及擁 有企業的限制。
欲申請往日本長期居留者, 本 要視乎個別情況而定,如外 鹛女子嫁給日本籍男子為妻,可以長期居 留日本,但若外國男子娶日籍女子為妻, 就未必可以取得在日本居留的權利。 中華民國行政院內政部為方 台灣 便華僑申請居留及長期設籍 定居,目前正積極研究改進有關辦法。
根據內政部研擬的改進辦法,對於雙 籍華僑囘國居住,原則上需設籍投報戸口 ,如確因設籍影响其僑居地的權益時,由 僑委會或外交部函告內政部警政署,證明 其確有上述原因,該署卽予核發外僑居留
對於華僑申請長期設籍定居問題,由 於僑胞短期停留後申請長期居留,依規定 需有保證人,而此項保證,除安全顧慮外 並保證其在台生活無慮,因此有繼續維 持之必要
申請短期停留及設籍定居須知
台灣為照顧港澳地區人仕,特簡化港 澳人仕入出境手續,以便利往台觀光 、考察、就學、就業、貿易、投資設 廠及回台定居。
二、港澳人仕申請往台短期停留:須在自 由地區住滿四年。
可向香港華僑旅運行社(香港德輔道 中三十一至三十七號中國聯合銀行大
(第十一篇) 唧五〇二室。電話:五二四八〇七五 。五二三七七五七。)或九龍華光旅 運社(香港九龍彌歎道六三六號銀行 中心一一〇八至一一一二、電話:三 三二三三六一或託在台親友向僑務委 員會華僑證照服務室入出境服務科( 台北市公園路卅號一樓)辦理申請手 續。應備文件如下:
(一)入出境申請書一件(附二吋照 片四張)。
(二)保證書一件(十二歲以下兒童 ,免附保證書)。
(三)港澳身份證影本一件。(兒童 附出生證明書)。
(四)證照費新台幣四〇〇元(港幣 三〇元)。(十二歲以下兒 童亦需個別繳費)。
三、港澳地區人士往台後出境有關規定: (一)到台後,應朗向居住地警察派 出(分駐)所辦理人口登記, 居住之旅館亦可代為辦理。
(二)居住超過三個月可申請延期居 留,或辦理長期居留設籍定居 等手續。
(三)港澳人仕入出境證有效期多為 六個月,出境證逾期,應在逾 期後一個月內,逕向入出境管 理局申請延期一次;如出境證 上蓋有「本證遠期應重新申請 一之戳記,應重新申請新證。
四、持有「港澳地區僑胞專用三年效期逐 次加簽入出境證」之規定:
(一)「逐次加簽入出境證」內附入 出境證查驗記錄十格,可入出 境十次。
(二)入境時,在中正或高雄國際機 傷入出境旅客服務站可立卽辦 理下次來台之入出境加簽,隨
到隨辦(限持證本人辦理)。 如未在機場辦理,亦可逕向入 出境管理局(台北市博愛路一 七二至一號)辦理。
(三)「逐次加簽入出境證」有效期 內十次不夠用,可向入出境管 理局申請換發新證。
五、港澳地區人仕申請在台設籍定居: (一)港澳地區人仕持入出境證到台 ,欲在台設籍定居,請檢附台 灣地區定居申請書一份(附二 吋照片三張)、保證書一份、 出境證或逐次加簽入出境證、 證照費(新台幣四百元)等, 連同短期留台旅客長期居留申 請書,一併送居住地縣市警察 局轉送入出境管理局辦理。( 偏遠地區可送居住地警察派出
所或分駐所轉送入出境管理局 辦理。)
(二)如需在港申請,請檢具來台定 居申請書(附二时照片三張) 、保證書一件、港澳身份證影 本,送請華僑旅運社或華光旅 運社轉送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 管理局核發入境證。申請人入 境後,持向居住地之戸政事務 所申辦定居手續。第一次到台 者,請按第(一)項說明辦理 ,將更為方便。 六、港澳人士申請往台人出境保證規定: (一)可在港澳就地請忠貞僑領或僑 團負責人保證。
(二)可託在台設有戸籍並有正當職 業之居民一人保證。
(三)保證有效期間為三年。(三年 内只須找保一次郎可)。
(四)五人以上組團到台觀光符合規 定者,可免辦保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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