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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诺年輕 第四十一
事件反映了公安(修訂)條例内「假消息 」條款的不切實際之處,和可能被有選擇 性地使用。
從表面看,似乎瞭望周刊已發表了「 假消息」,並引起公象恐慌。律政司唐明 治七月八日在立法局答問時,沒有正面皂 答問題。他只説假消息條例是針對「不負 責任發布嘩衆謬談的新聞」而瞭望周到的 個案,完全沒有觸犯該條例所涉及的罪行 範圍。
唐明治又説,記者與被訪者的意見分 歧不應當算是刑事條例管轄範圍,記協同 意他這一點意見,但是在以前的辯論中, 沒有提起這項「假消息」定義的條件,律 政司五月二日發表的指引中,同樣沒有。 記協認為,「瞭望周刊事件」已顯示了, 「假消息」並無一般接受及清楚定義的解 釋,反而是律政司按個人喜好隨時另加條 件。整件事亦招來猜疑,政府不檢控瞭望 周刊,乃由於它是中國官方刋物。唐明治 沒有正式解釋他的決定,令人覺得他是有 選擇性的施行法例。
香港記者協會的立場是不贊成政府引 用「假消息」條欸去檢控新聞工作者,傳 播媒介或個別人士。但由於條歎本質的新 奇,富爭論,模糊不清,唐明治有必要向 傳播界和香港市民全面地解釋為何不起訴 。由於政府從未説明打算如何使用還法例 ,所以每當有爭議時,政府有責任向公衆 作完整和清楚的説明立場。律政司有選擇 性的引用法例,使一些新聞工作者和媒介 機構覺得,他們仍有被檢控危險。
今次事件中律政司唐明治隨時增加條 件,更令人關注。一些記者恐怕日後與政 府官員發生「誰跟誰説過甚麽」的爭執時 ,不能像瞭望周刊輕易脫身。記協認為, 瞭望周刊的傳奇故事已暴露了這「假消息 」條款的不切實際和可笑本質。有些政府
香港全貌
公安(修訂)條例惹爭議
官員也私下對新聞界朋友表示覺得尷尬, 因此再促請政府,盡快撤消該法例。
「間諜捕快」禁刋登
另一件事亦令本港報界受到挫折,那 就是「間諜捕快」事件。英國申請禁制香 港『南華早報」星期日版刊登英國前特務 懷特寫的書,在香港亦引起一些反應。對 新聞傳播界的影响來説,禁刋「閒谍捕快 」的裁決,立下了一個案例,使法庭可以 禁制報章刋登消息,更甚者,這個禁制令 是應殖民地「宗主國」的要求,禁止「宗 主國」有異議的刊物在本港報章上刊登。 香港的高等法院最初在南華早報上訴 時,判定該報勝訴,主審法官班納認為, 英國政府可就懷特對英國的信用責任提出 訴訟,但這並不及「香港公衆對消息、評 論和新聞自由傳播受到任何限制、東穎特 別敏感那樣重要,因為香港的政治環境獨 特」。但是,後來上訴庭又以二對一的票 數推翻高等法院的裁決,維持禁制南華早 報刊登「間諜捕快」一書。這案例給香港 政府禁傳媒提供了支持,進一步妨害社 會的資訊自由小市民的『知情權」,而「 間諜捕快」一書其實早已在美國出版,並 能在本港購買得到。這樣禁止本港報章刊 登一些公家能夠從其他途徑獲得的消息, 只能解釋為英國政府肆意踐踏本港新聞自 由的又一例子。
香港報業公會於八七年十二月廿日宴 請港督衞奕信爵士伉儷時,該會主席岑才 生説:「一九八七年快將完結,若説今年 是「多事之秋」,相信無人會反對,對報 界編輯及記者而言,亦可説是緊張刺激一 年,但為着香港美好前景,本人誠願今年 「緊張」,不過是在海洋公園坐過山車一 樣,有驚無險,始終能夠安然渡過。」
(第三篇) 他表示,「在一九九七年之前過渡期 內,香港無疑會面對極多轉變,報業從業 員無論是出版人、編輯或記者均可在第一 時間獲悉快將發生事項,吾人之責任是將 周圍發生轉變和事項照實向廣大市民作客 觀報導。當然,編輯人員和專欄作家亦會 加以評論和分析,令讀者對一些複雜問題 增加了解。由於職責所在,各報章會繼續 對應方批評之事物作出批評,扮演市民喉 舌角色。」
岑才生又表示:「眞正值得報界關心 的事情,不獨是報章銷量之增加或減少, 而是如何維繫市民多年來艱苦建立對香港 前途之信念及保持香港安定繁榮。終有一 天,我們要將香港交給下一代,沒有人願 意看見我們現在所犯錯誤,後果要由下一 代承担。因此,儘管我們的社會賢達可能 會因一時意氣而互相爭論,但報章方面必 須永遠保持冷靜和負責任。一般而言,香 港報界能做到此點,事實上,我們過去數 十年來一直都抱着此種態度,而且將來亦 會繼續保持此種優良觀念,希望在不久將 來,政府會採取措施,廢除有關發佈假消 息之條例,此項條例好像一把利劍在我們 頭頂上飛舞。」
岑才生說:「香港報業也有不少難題 新聞紙價日益高漲,生產成本不斷增加 都是每間報社面對的頭痛問題,另一方 面,富有經驗之新聞從業人才流失,亦是 我們急待解決之問題,凡斯種種,相信憑 着各方面努力不懈,互相合作,本港報業 ,將會繼續蓬勃,質素方面,亦會不斷改 進。」
港督衛奕信爵士讚揚新聞界在社會担 當重要角色,除日本外,香港以平均人口 計算,報章之多無其出右,相信報界會面 臨各項挑戰及問題,世事有上亦有落,如 坐過山車,不過最重要的,無論如何大家
五四
都能一齊穩坐車內。將來有政治變動或社 會變更,我們更需要一些開放、負責和言 論冷靜報章服務我們社會。
關於利劍在頭這一點,港錖打趣説這 裏樓頂還有很多空間,希望利劍在將來也 不會做成大家一些嚴重損害。最後,港督 促請報界繼續為公衆利益而努力。
雖然本港新聞傳播媒介受到「假消息 」條例影响,但澳洲報業大王梅鐸控制的 新聞機構於八六年底收購本港南華早報後 ,又可能收購或試辦一份中文報紙,但到 八七年終結,這方面還沒有進一步消息。 但該機構在八六年底至八七年初期間,以 三億美元左右收購南華早報,成為該機構 進軍東南亞市場的「踏腳石」。
中報停刊金融出版
另方面,有七年歷史的「中報」,於 八七年四月廿一日宣佈停刊,這份創刊於 一九八〇年二月的報紙,創辦者是原「台 灣日報」的老板傅朝樞。「台灣日報」以 報導黨外活動在台灣聲名鵲起,後因國防 部政戰單位「預購」,給了傳朝樞幾百萬 美元,將報紙買了下來,傅就以這筆錢到 香港投資房地產及開辦「中報」。一年後 ,與總編輯胡菊人及主筆陸鏗關係破裂, 報紙銷路及質素從此一蹶不振。雖然在八 五年時曾招兵買馬,搜羅人材,連「信報 」的大員張寬義也被挖去,一度使版面大 為改善,無奈在香港卻無法使銷路、廣告 有起色。
在「中報」停刋前,即四月初時,以 報導經濟金融為主的「金融日報」展開了 籌備工作,經過八個月的籌備,終於在八 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出版,而在其創刊詞中 强躪,該報的宗旨是要站在港人辦報的獨 立立場,不受人所左右,但以港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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