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
六歲之兒童,則可包括在其家長或監僧人 之申請書內並與其一同拍攝照片,以便一 併申請。
該航空公司須負責將申請書送達香港 人民入境事務處總辦事處。申請書一經批 准,人民入境事務處即發給入境證。航空 公司則負責代領該入境證,代繳證費及將 該證送交台灣之申請人。
在台灣居住之外僑及英聯邦公民,以 及目前在台灣而非屬台灣居民之無國籍人 士,如欲進入香港者,可直接來香港人 民入境事務處入境簽證部申請,惟申請書 必須載明下列資料:(甲)姓名、國籍、出 生地點及日期、職業:(乙)護照號碼、簽
商旅指導
地世文殿、期满日期;(下)台灣地址 手提在香港居留之理由及搏間;及( 以口在香港之保證人之姓名及地址。
照證獲得批准,香港人民入境事務 處將直接發出函件予台灣之申請人以作憑 證。申請人於抵達香港時,必須將該連 同本人之燕照一併呈驗,在繳付規定之簽 證費後,即發給簽證。
台灣居民申請入英國所須依循之手續 ,與本作告第二段所述者相同,惟申請人 必須呈遞一式二份之申請書。該申請書將 經由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辦理。如申請人 撥同時前來香港及前赴英國者,則須分別 進行申請。
香港居民出外旅遊手續
本港居民前往外地或地區旅遊,主要 地區有東南亞、日本、美加和歐洲,由於 各國和地區對旅遊入境的申請手續不一致 出發之前應詳細了解。
中國大陸 港澳同胞同鄉證
在香港居住的中國人, 前往中國大陸,需申請
申請者首先要前往中國旅行社索取申 領港澳同胞回鄉證委託書,按委託書上各 項寫清楚,携同申請人的身份證、回港證 或其他旅遊證件,脫帽半身照片三張前往 申請。辦理回鄉證約需十天可以領取,收 費三十五元。
回鄉證有效期十年,在有效期内可多 次往來使用,期滿則應換證。每次入境應
填寫港澳同胞回鄉證附頁,持有人到達目 的地或暫住地時,憑回鄉證附頁向當地派 出所或公社申報戶口,離開暫住地和出境 前,應向當地派出所或公社註銷戸口,在 銷戸口蓋上公安機關出境印章和簽寫 日期後,即可出境,在邊界檢查同鄉證及 附頁,出境時附頁檢查站收网。
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已於一 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簡化上述手續程 序,辦法是,旅客入境時免與“港澳同胞 回鄉戸口卡」〔以前習慣稱為「囘鄉證附 頁」),出境時亦免驗戶口紀錄。這是繼 一九七八年取消「回鄉介紹書」改發「同 鄉證」,以來的另一項便民措施。
深圳口岸邊防檢查站已於一九八五年
香港居民出外旅遊手穬
十二月一日起開始將港澳旅客出入境手續 簡化,至檢出入旅客的港澳證件。過境的 旅客往深圳關口時,只需出示與妥之「入: (出)境登記卡」及「港澳同胞回鄉證」,便可 接受過境查驗。由於邊防檢查站不再查驗 旅客在國內戶口申報情况,故出入登記卡 已視作旅客資料統計之用,與香港人民入 境事務處的出入旅客申報表作用相似,故 旅客在內地旅遊途中不與遺失出境卡,也 不用特別申報,只需自行補與一份便可。. 未滿十二歲的兒童可隨同父母出入境 而無需辦證,備同兒童的父母在附頁的借 同兒童一欄內填寫兒童的姓名、性別及年 齡,如果兒童單獨出入境時,則須持有本 人的回鄉證。任何人如擁有一本以上的回 鄉證或冒名頂替,私自塗改,被查出時內 地有關部門將依法制裁。
另外深圳特區管理在八六年四月一日 正式啓用後,從香港進入特區之華僑、港 澳同胞、外籍人士,將逐步簡化入境手續 。但到非特區範圍的港澳旅客,則仍按現 時出入境辦法處理,
為簡化從香港進入特區人士手續,邊 檢站將逐步取消與報同鄉進出境卡,僅檢 查旅客有效證件。不過,港澳人士離開特 區到非特區地方,則仍按現時辦法處理。 拱北海關則由八六年五月廿八日開始 對進出境旅客實施新措施,於入境旅客 免稅通道設置:旅遊、探親、當天往返第 一次入境及當天往返二次以上入境等四種 通道。
凡經旅行社、團體組織或自行組織之
(第十一篇)
[1]
旅行團往内地旅遊人士,須使用「旅遊通 道」,囘鄉探親訪友者,使用「探親通道 」,前往珠海市附近地區會親、診病、購 物,而在當天往返第一次入境者,使用「 當天往返第一次入境通道」,至於當天往 返入境兩次以上者,須使用「當天往返二 次以上入境通道』入境。
台灣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 台灣 對入出境手續作再進一步簡 化,凡旅居港澳僑胞,在當地居留五年以 上,及原在台有戸籍而居住港澳三年,並 領有港澳身份證,須經常來台的,可申請 「一年期逐次加簽使用出入境證」。
該證内附有入出境查驗單十張,持用 該證僑胞在一年以内,可隨時辦理入出境 加簽,申請加簽時只要寫加簽申請書 份,檢附該證,直接向台灣地區旅客入出 境聯合服務中心辦理。
港澳僑胞顉用一年效期入出境及申請 加簽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旅居港澳僑胞,在當地居留五 年以上,及在台原有戸籍而居住港澳三年 ,並領有港澳身份證赴台者,得申請「一 年期逐次加簽使用出入境證」,僑生及初 次申請入境者,不得照此辦理。
(二)該證效期為一期,在一年效期 以內得隨時申請入出境加簽,經加簽後, 亦可持證入出境。
(三)該證之申請及換發,按現行規 定程序辦理,申請加簽,應填具加簽申請 書一份(附照片乙張),並檢附原瞭,向 台灣地區旅客入出境聯合服務中心成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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