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B-1985 — Page 270

華僑年鑑 All

娜 看瘡年馁 第三十八田 法規新編

六、 新訂第七條就裁判司未作出裁定前,控方自行撤銷檢控通知書之辦法, 作出規定。

七、 法案第三條擬議對原有條例第十八A條作修訂,以便裁判司在被告因故未 有應訊出庭時,有權順應投訴人或告發人之申請,而駁回有關之投訴或告發。 八 本法案對政府開支及人手需求,均無影響。(摘要)

一九八四年最高法院規則(修訂) 規則

(第四篇)

時收取有關人士所繳作為坐錢債監債務人生活費所需之歎項,其二在條 文內以邀教署署長之正確職銜取代其舊有職銜;

(--)

(h) 命令第五十二號及命第五十四號所作之修訂,旨在容許擬在香港獲取收 押令及人身保護狀時,僅須向一位高院原訟庭法官提出申請;

) 命令第五十八號經予修訂,使有關規定,與英國現行最高法院主審推事 提出上訴之同類規定,兩者較趨於一致;

(j) 新訂命令第六十A號所作出之特別規定,乃關於審裁處就法律觀點問題 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時適用之程序;

(d)

(come)

本規則對最高法院規則作修訂,以便————

(甲) 使該等規則與英國之類似規則在若干方面趨於一致;及

(乙) 為迎合本地經驗及需要而制定若干項修訂規定。

二、 本規則對最高法院規則所作之主要修訂項目如下——1

(a) 命令第十一號經作出廣泛修訂,以便將英國前此就司法審判管轄區外送 達命令一事所作之有關修訂,納入原有規則内;

(b) 命令第十七號内規則第三條(關於免權利確定訴訟之申請辦法)經作 出所需之修訂,以便將英國前此就此方面所作之修訂規定,納入原有規

(c) 命令第十八號內規則第八條第歎之條文乃直接探錄自英國有關規則之 條文;

d) 命令第二十五號經予修訂,不僅採錄英國有關規則之若干條歎,並且在 原有規則第八條(關於在人身受傷訟案中之自動指示規定) 內增刋一項 關於若干類文件可在香港循例呈交法庭作為證據之規定;

(a) 命令第二十九號所作之修訂,僅為採納英國相同命令(關於中期付致規 定)中第二部之條文;

命令第四十二號經作出修訂,以便在原有條文內增訂新第五A條(關於 法庭在當事人同意下頒佈之判決及命令);此規則在英國經已施行; (g) 命令第四十九B號經作出修訂,在該命令之規則第一條内加訂一條歎, 從而規定:凡令「判決敗訴債務人」出庭接受盤問之命令,務須送達 其本人;在規則第二條内之修訂則有兩項,其一定明措施,利便當局及

11.

(1) 命令第七十五號業予修訂,以便對海事審判程序作出若干輕微修訂規定

(m) 命令第八十三號及命令第八十四號經予修訂,從而作出以下規定:放憤 人之訴訟,與因分期付合約及有條件買賣合約而引起之訴訟,得依大 致相同之法律程序進行。

本規則對原有規則附錄甲所載之若干份表格,作相應配合之修訂;此外, 本規則亦藉此機會,對其他表格之中文本一併作所需之更正。

四、 本修訂規則並對命令第六號内規則第八條第欸、命令第十二號內規則第 一條第歎、命令第二十七號內規則第三條及命令第五十號內規則第十二條第歎, 分別作若干項經微之修訂。

公安類

一九八四年槍械彈藥(修訂)法案

本法案對槍械彈藥條例作修訂。

二、 觸犯原有條例第十三條(無牌而擁有槍械彈藥罪項之爵則,由原日十

(k) 命令第六十三號内規則第四條所作之修訂,旨在對登記處之查冊事宜可 加以更有效之管理;

Page 270Page 271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