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B-1985 — Page 231

華僑年鑑 All

選,七、幼稚園,八、特殊組別,九、教 育與勞工市場的關係,十、持續教育,以 及十一、教育發展的前途與應優先處理事

教育制度保持不變

另一方面,中英有關香港協議於八四 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北京正式簽署,使一直 困擾香港的前途問題有了一個解決的方案 ,香港教育界人士對於協議內容中説明九 七年後教育制度不變,表示歡迎。

據中英協議有關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附件一,所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 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説明中第十項有關, 教育部份記載,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原在 香港實行的教育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 府自制定有關文化,教育和科學技術方面 的政策,包括教育體制及管理,教學語言 ,經費分配,考試制度、學位制度、承認 學歷及找術資格等政策。

自中英協議草案於八四年九月廿六日 公佈後,遂引起在港教育界人士激烈反應 ,在八四年十一月廿九日所發表的中英協 議草案香港民意的測試報告書中指出:市 民曾就協議草案所載有關香港未來教育 策及制度,作廣泛討論,並提供有建設性 的意見。各界人士的意見集中在教育改革 和專業資格的審定及承認兩方面,

治教育和公民教育,以幫助下一代面對九 七年的轉變,早日實行國際顧問團報告書 內的建議及設立公開大學。

在前途問題下另一個為專業人士及學 術機構所關心的是專業資格的審定及承認 等問題。有些社會人士担心,一日香港不 再為英國屬土,由香港本土訓練出來的專 業及學術人材其資格可能不獲海外機構承 認。因此,他們建議香港自己有權評核專 業及學術水準,及通過與其他國家的聯繫 ,確保這些資格在國際上獲得承認,保障 港人利益。更有專業人士建議政府應鼓勵 專業團體設聯會,負責在港舉行國際承認 的考試以審定專業資格及監察專業人士執 業水準。

本港評審學位水準

為了配合香港社會的未來轉變,保障 香港教育的獨立性,以及本地舖練出來的 專業和學術人材,其資格受到國際問承認 -香港本身應有一個評審學位水平的機構。 港督尤德爵士在其八四年的施政報告 中,談及本港教育問題時指出:政府現正 考慮成立本身的機構,把學位課程的水準 維持在英國承認的水平上,而不再依靠英

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提出此項 建議,認為本港不應再依靠英國專上學位 在教育改革方面提出的建議包括:應 頒授評審委員會批准開學位課程。港幣又 使用中文作為授課語言,但亦應繼續重視 指出:假如決定成立這個本地機構,成員 英文科教學、教授普通話及中文簡體字, 將會包括本港及海外人士,這個機構亦很 將中國現代史編入課程内,在校內增强政 可能會比目前的制度更能切合本港的需要

96 看近年任 第三十入时

香港全貌

,在運作上會更為經濟。

據悉,行政局已着手研究在本港成立 上述組織,評核本港三間專上院校所開辦 之學位課程,而教育科亦在研究有關報告 以草擬一份建議,交行政局決定。若然 成立此學位評審機構,港督會委任九至十 二名成員。此評審機構將稱為「香港專上 學位頒授評審委員會」,可享有與「大學 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同等地位,但非 政府機構。該委員會為本港的學術水平爭 取國際間的承認,並將邀請國際知名和深, 資學者加入為成員,並與「英國專上學位 頒授評審委員會」保持聯繫。

評審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在審核某學院 是否具備開辦某項學位課程,但沒頒授學 位之權力。而其評審的對象主要是香港理 工學院、城市理工學院及浸會學院等。至 於中文大學及香港大學本身已具有自行照 授學位的權力,故不在此限。

理工學院院長麥格致對成立此評審機 構表示贊同,但認為理工學院已訂定了一 套有效的内部審程序,政府應該接受及 承認理工學院在這方面能,他建議當局成 立一個小型但又富有高度權力的理工顧問 委員會,與該院商討一切有關學位及學位 程度以上課程的事宜,將維持學位課程水 平的責任,交由理工學院本身承担。

如無意外,該委員會可望一九八五年 六月前組成。

委會研究教育改革次序

教育界列功能團體

由於九七年後香港將會實行「港人治 (第三篇)

港」政策。因此,港府在公開代鷸政創綠 皮書細則時,隨即引起本港市民廣泛的注 意,尤其有關間接選舉中功能團體的劃分 ,更議論紛耘,直至八四年十一月廿一日 白皮書正式公佈,教育團體在功能團體的 十二席中佔一席。但白皮書關於教育界在 立法局議席的選舉方法,還沒有明確的規 定,只簡單地註譯,選民名冊按以下名單 編訂:法定名單以及各機構和有關專業團 【體的成員名單或職員名單。

雖然有部份教育界人士認為教育界佔 一席位未為足夠,但畢竟仍認為對教育界 來説是件大事。且據有關方面透露,教育 界的選舉,將由已注册的檢定教育和暫准 教師投票,一人一票。至於任教專上院校 者,則按院校的職員名單編訂選民名冊, 也是一人一票。

此外,自政制改革綠皮書及白皮書分 別發表以來,社會人士有感於培訓下一代

·精承管治社會的責任和關心自己的社會 ,以適應未來轉變,故紛紛提出强烈的要 求,希望能加强公民。

在白皮書第五章中,亦清楚指出:很 多組織和個別社會人士,都大力主張當局 應該更有效和更全面地推行有關政治和政 體方面的教育,使香港人對本港政制發展 各項建的影响和複雜性,更為了解,

儘管社會人士一致要求加强公民教育 但教育署仍表示不打算在中學恢復設立 公民科,教育署長梁文建在立法局上曾經 指出,教育署已制訂計劃遠加强中小學生 的公民教育,他們會要求課程發展委員會 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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