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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 崚年任 第三十八回 香港全貌

港府決定循序改革政制

一年來之香港政制

港府決定循序改革政制

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八日,港府公佈代議制綠皮書,提 出建議,讓各界討論,經修訂後,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公佈 白皮書,建議一九八五年立法局開放部份議席,進行間接 選舉。而代議制進一步發展,對順利過渡至一九九七年, 建立高度自治政府,有着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香港政府首長是香港總督(現任為尤 德爵士),具有指導香港政務最高權力, 名義上又是香港的三軍總司令。行政局是 香港政府的首要決策機構,負責向總督提 供意見。立法局是負囊制訂法例的機構。

行政局有四位當然議員(卽布政司、 英軍司令、財政司和律政司)以及由港餐 委任的議員組成,並由港督主持會議。

當然官守議員(一九八四年):布政 司夏鼎基爵士、駐港英軍總司令布樂民少 將、財政司彭勒治爵士、律政司唐明治。

任命議員(一九八四年):鍾士元爵 士、黎敦義(民政司)、張奧偉、鍾逸傑 (政務司)、羅保、李鳳和、沈弼、羅德 丞、鄧蓮如、利國偉、陳壽霧、譚惠珠。

行政局毎週開會兩次,禁止旁聽,會

行政立法兩局結構

議事項亦須保密,但很多決定均向外界公 佈。行政局就有關政策提供意見,倘須動 用公帑,必須先獲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批准 撥歛才能實施。所有重要法案在呈交立法 局之前,均先由行政局考慮。

根據某些條例所賦予的法定權利而提 出上訴,請願成反對,亦由總督會同行政 局考慮。

立法局主要任務是制定法律。法案經 立法局通過後,必須獲總督同意,才能成 為法例。立法局由官守議員及港詧委任的 非官守議員組成。

立法局由總督尤德爵士担任主席並主 持金議。

當然官守議員(一九八四年);布政 司夏鼎基爵士、財政司彰勵治爵士、律政 司唐明治議員。

任命議員(一九八四年):羅保(首

(第三篇) 席非官守議員 )、黎敦義(民政司)、鍾 逸傑(政務司)、方心讓、羅德丞、田元 騰、韓達誠(教育統籌司)、吳樹熾、陳 壽霖、鄧蓮如、施洛(運輸司)、王澤長 、王霖、唐嘉良(醫務衛生署長)、何鴻 士(工商司)、楊少初、羅能士(銓敘司 )、何錦輝、李鵬飛、蘇國榮、黎守律( 法律草擬專員)、胡法光、黃保欣、廖本 懷(房屋司)、白朗、陳鑑泉、施偉賢、 梁文建(教育署長)、張孝泉、張人龍、 周梁淑怡、譚惠珠、葉文慶、鍪克城(經 濟事務司)、謝法試(保安司)、湛保庶 衛生福利司)、陳乃强(地政工務司 、布立之(勞工處長)、陳英麟、范徐 泰、伍周美蕙、凈永祥、楊寶坤、湛佑森 、唐家榮、林漢强

監察政府施政效率 立法局除每年八月及九月休會外,每 二週開會議一次,制定法律的每一法案必 須經過三讀及一次委員會審議階段。法案 在每個階段均須提出表決,並由大多數的 表決作定。

立法局每年有兩次重要辯論:一是辯 論港督施政報告,一為辯論財政預算案。 非官守議員並可在每次會議就政府事務提 出詢問。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在港府施 政中,挺當重要角色,他們提供建議,協 助政府訂立政策,參與制定法律、監察政 府的施政效率,並且處理市民對政府部門 的申訴。

市局區會加强連繫 市政局為法定組織,負責環境衛生、 食物衛生、以及管理小販和街市,並任市 區的酒牌局,負責簽發市區酒牌。該局又負 貴簽發公家娛樂場所牌照,其它職務包括 負責文娛康樂活動,包括興建及管理泳池 、網球場、體育館、公園、遊樂場,以及 管理大會堂、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和海灘。 市政局財政獨立,由政府從差餉撥百 分之八作為經費。

市政局由港督委任議員及民選議員組 東成。民選議員席位已增加至十五位,是經 分區選舉出任。

市政局主席為張有興〔民選,並經各 議員互選出任)、副主席糯士傑(委任, 並經各議員互選出任)。民選市政局議員 ;貝納祺、葉錫恩、黃夢花、陳子鈞、楊 點餐、鄒偉雄、譚态珠、鍾世傑、關廉豪 、陳若瑟、蒲炳榮、林澤飄、馮檢基、李 植悅。委任議員:羅德璋、岑才生、馮慶 麟、湛佑森、劉文龍、楊孝華、蘇偉澤、 方黃吉安、唐錦彪、黃秉槐、梁定邦、李 吳淑姬、盧景文、郭志權。

卅位市政局議員,均自動成立各區區 議會的成員之一,以加强市局與區議會的 連槃。

地方行政分十八區

根據地方行政,全港按人口劃分為十 八區,分別成立區議會,目的是在地區麻 面設立一個結構均衡而具代表性的組織,

以廣徽民意,並且提供更多機會讓居民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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