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發展中所涉及的問題
修訂不合時宜法例
七十年代經已過去,在這十年間,新界各方面均有飛 繼的發展;屯門、沙田和荃灣三個衛星城市的闢建,葵涌 貨櫃碼頭的啓用,荃灣地下鐵路的施工,屯門發電廠及英 坭廠的開設,元朗及大埔新工業邨計劃等等,均令投資人 士對新界-
滿無限信心,况且現時中英兩國關係長好,隨 若兩國和香港三方面的經濟連盤發展益見新界地位的重要 ,展望前途遠景,可謂一片光明。政府發展新界,除本着 「居者有其屋、讀者有其粱、工者有其業、病者有其醫」 四大施政目標之外,並加速擴展水陸公共交通的設備和服 務,同時更在新界提供土地,以配合香港人口增加和工業 急劇發展的需要,尤其是八十年代的香港,更離開不了新 界上地的合理利用和開發,所以發展新界,可以說已成爲 全港的切身事務問題。
雖然政府當局對新界的發展極爲重視,但綜合了多年 來的事實經驗教訓,本人總覺得當局在策劃上,實在欠缺 一個長遠而完善過詳的整體計劃去進行,而且許多法例已 不合時宜,甚多值得參詳和檢討的地方,亟待改善。
廣徵民意實屬必要
根據總督麥理浩爵士在一九七九年十月的施政報告中 ,曾明確指出現時香港有許多市黨和獨特地區,不但面積 歲大,而且當地居民又有不同願望和需要,與別的地區適 異,如果沒有足够的地區代表,政府中央部門實難了解實 嗯,作出合理決策。由此可知,對於新界事務,多方面的 諮詢,廣徵民意,實屬必要。雖然新界目前亦設有各區諮 詢委員會,民選鄉村代表,鄉議局及互助委員會的代表機 橋,但實際上,有關政策的制訂,却未能盡量聽取各方意 見,因此在效果上有時就會失平衡,許多措施,往往爲
908 看夭年輕 第三十三回
了迎合政府部門的需要,而出現偏差,未能合乎社會的需 要和照顧新界人士的利益。展望新界的地位既然如此重要 ,事務如斯復雜,政府不但應在各决策階層中廣開諮詢機 構,同時更應擴大立法局的非宮守議席,讓一些對新界事 務極具深資的新界地區代表,能有效地將新界民意反映給 上層知悉,提出合理的辯論,從而作出發展新界的通盤統 籌計劃,相信具有如此才能收到政通人和的實效。有助八 十年代新界的全面發展。
鼓勵私人投資新界
目前,政府所制訂的新城市及鄉鎮發展計劃藍圖,除 了一小部分按照規定可供發展的土地外,其他範圍內外土 地,並不輕易批准私人申請發展,特别是對私人申請興建 豪華住宅,限制尤爲嚴格,這些限制措施,對發展新界爲 一均衡社區確是一個極大的障碍。事實上,新界各區尚有 大量可供發展的公私土地,但政府總是以未有發展計劃作 爲搪塞藉口,不輕易准許將土地改變用途,忍分一些可以 合理發展的土地長期空置。至於在藍圖內外地區因發展而 需要收用的民地及對於受拆遷影响的居民屋宅商號的補償
時賢評論
生先發皇劉
新界鄉議局首席副主席劉皇發
與安置,政府亦未能訂出一項公平合理的政策去照顧這些 爲新界發展作出犧牲貢献的人士利益,使原可順利解决的 問題,屢生枝節,費時失事。所謂前車可鑑,故此政府在 發展新界的策劃上,除本身的發展計劃外,更需要修訂若 干不合時宜的法例,定出一項合理標準與辦法,一方面可 使受拆遷影响的居民免遭巨大的損失,另一方面可激勵商 民合作,使私人投資者能加入發展行列,不獨可使各項建 設計劃得以如期順利進行,同時亦令新界得以演進成爲各 階層、各行業皆有所安的健全羣體。
制訂長遠發展計劃
古人有云:「當未雨而綢繆,毋臨渴而掘井」。七十 年代末期,新界的人口已有一百五十餘萬,然在未來十年 間,人口估計將會達到三百餘萬人。那時,新界的人口將 比九龍爲多,政治、經濟地位更形重要,當局斷不能本着 七十年代的政策去進行八十年代的建設。瞻望新界將來的 前途遠景,本人認爲當局應從速作出如下措施,以因應新 界未來的轉變:
一、早日制訂一個長遠而有系統的發展計劃,將各項 公共設施,諸如:居住、交通、教育、醫療、電 力、食水、康樂、就業等等分年按期實施。
二、擴大立法局,增設新界區非官守代表席位。 三、成立包括當地代表的新界發展設計委員會,鼓勵 私人投資在新界發展。
四、修訂不合時宜的法例和政策,合理批准藍國內外 土地轉換用途,擴大住宅及工業用地之供應量。
五、重新制定合理公平的拆遷補償條例,保障原居商 民利益。
綜括而言,港府若能體察新界特殊情况,尊重民意, 善體民生,修訂不合時宜的法例,鼓勵私人投資新界,才 尼發展新界,繁榮香港的最有效辦法。
(特載)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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