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
$128 香港年馁 第三十一回
本書截稿時,統計處發表十二月份的 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爲一一七點,乙類消費 物價指數則爲一一八照,兩數指數均比十 一月份下降一點。由於部份私人樓宇加租 ,甲類住屋指數上升一點。生猪及魚菜售 價下降,其他粮食停價變動不大。
小販問題急待解决
本港設有小販認可區,始自一九七五 年初,當時本港工商業在世界性經濟衰退 影响下普呈不景,工人就業機會銳減,市 政局試行小販認可區計劃,使無牌小販得 以在有秩序之情形下擺寬,藉以維持生活
小販認可區之設,雖然始終沒有明顯 指出爲了照顧失業工人,但當年有部份失 業工人在小販認可區營業,則爲無可諱言 的事實。
由七六年起本港經濟復甦,許多工廠 爲了增加生產,均感人手不足,於是有人 主張使街邊小販回到工廠工作,然而無牌 小販响應此一號召者爲數並不多,有關如 何管理小販,成爲急待解决的問題。
市政局主席沙利士對小販問題會表忠 見,指出小販乃是行業,不應視作恩恤。 他主張小販分類,制訂公平合理的管理辦 永久解决小販問題。
市政局新任小販事務委員會主席岑才 生於接見記者時表示,他提議給予全港三 萬餘有牌小販固定攤位營業,並向約萬二
香港全貌 一年來之香港勞工
名無牌小販發給臨時牌照,希望政府撥出 地段,同時小販亦要自律。
勞工法例制訂過速
一九七七年十月五日,港督麥理浩 士在立法局致詞時透露,政府將於本年度 制訂更多勞工法例。他說:「近年來,本 港勞工法例範圍擴大,在社會及技術方面 都有急劇的進展。然而港餐認爲本港勞工 法例制訂的速度,顯然已超過勞工處應付 行政及執行工作的能力。結論是:勞工處 人數不足,今後要增强人力。
近十年來,本港制訂的勞工法例已增 至一百多項,旨在改善工作安全及促進勞 工福利,同時立俩訓練工人和改善勞資關 係。
最使各方矚目之七日有薪年假法例, 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根據法例 規定,所有體力勞動工人,及月入不超過 二千元之非體力勞動工人, 在七七年十 二月卅一日前爲僱主服務滿一年者, 在 一九七八年內均有權享用七日連續有薪年
勞工處發言人解釋:七日有薪年假 是除工人已根據法例規定享有之十日法定 假期之外,另外給予他們的。他又指出: 不過,有關法例是具有伸縮性的,祇要僱 主與僱員雙方同意,便可將有薪年假及例 假或休息日連在一起,使成爲七日連續假
期。剩餘之年假,可當個別有薪假期計算 ,由僱主與僱員諮商後作出决定。
本港工業界對七日年假問題頗有微詞 ,認爲將會影响工業生產。希望當局頒行 勞工新例時,應先考慮本港實際情形,不 要影响工業發展。
工作意外有增無減
儘管勞工處工業安全訓練中心不斷縮 請工業界選派員工參加工業安全訓練,但 本港發生之工作意外有增無已。七六年的 工作意外,共四萬五千零五十七宗,死亡 共二百四十九宗,打破過去紀錄。
一九七七年首三季期内,非註冊工業 有死亡意外六十七宗和傷人意外九千三百 宗〔其中建築業死亡意外佔五十六宗,傷 人意外佔七千九百九十宗);註冊工業發 生死亡意外三十宗,傷人意外一萬六千六 百宗;其他操作場所死亡意外有八十六宗 ,傷人意外八千七百宗。
一九七七年首三季的致命意外數字, 比七六年同期增加十一宗,非致命的意外 多了四千四百宗。
一九七八年勞工賠償(修訂)(第二 號)法案,已於七八年一月十一日在立法 局通過。這項新法例使本港大部份僱員包
(第二篇)
括月入五千元的非體力勞動工人,有權領 取勞工賠償利益。
另一新法案————一九七七年勞工賠償 (修訂) 第三號,法案,爲受傷工人提 供更多福利,僱主需支付受僱工人因工受 傷時之若干醫療費用。
勞資關係保持和諧
香港的勞資關係,一貫保持融洽和諧 的氣氛,雙方都抱着同舟共濟,携手合作 的態度,眞正是唇齒相依,勞資兩利。 不過,本港勞動人口總數已達到一百 九十多萬,單是製造業也有七十多萬人, 若說年中一宗勞資糾紛也沒有,誰也不會 相信,但歷年來所發生的工潮,大都在互 相諒解的原則下獲致解决。談到勞資糾紛 與世界上工業先進國家比較,簡直不能 相提並論。
比較哄動的馬伕工潮及警務處傳譯員 醞釀罷工,發生於一九七八年初,馬伕採 取工業行動,歷時八天終獲解决;而許務 處傳譯員於與副警務處長商談後,决定取 銷罷工,改循談判方式解决問題。
年內有若干小型勞資糾紛,多由工廠 停業、解僱工人或追討欠薪等引起,但大 多數在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調處下獲致協議
皇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