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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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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香港年轻 第三十一回

始成爲法律。所通過的法案須交英女 皇審核,她有權批駁這些法案 。

除了立法局之外,英國國會及英女皇 會同樞密院也可爲香港訂立法律。

政府的一切支鎊,必須獲得立法局批 准。在實行上,任何有關支銷的提議,都 先交由該局屬下的財政委員會考慮。該委 員會每星期開會一次,就有關支銷的提議 ,向立法局推薦。該委員會由布政司任主 席,成員包括財政司、工務司及立法局全 體非官守議員。

市政局的前身是市政衛生局,而市政 衛生局的前身是成立於一八四三年的公共 衛生及清潔委員會。市政衛生局成立於1 九三五年,戰後改組爲市政局,但當時只 有總督委任的官守和非官守議員。一九五 二年,該局始有民選議員。迄一九六五年 ,該局議員又告增加,計有官守議員六名 委任及民選非官守議員各十名。

現任市政局議員名單如下:委任議員 :沙利士、羅保、霍士傑、羅德璋、陳普 芬、麥健士、胡法光、黃肇焯、岑才生、 何楊展翅、馮慶麟、湛佑生;民選議員 貝納祺、張有興、葉錫恩、胡鴻烈、黃夢 花、陳子釣、楊謝賢、劉世年、鄒偉雄、 黃品卓、蔡國楨、陸海安。

一九七一年,立法局批准根據籌劃市 政局服務工作範圍的特別委員會報告書而 而擬訂的白皮書。該白皮書的多項建議包 括給予市政局相當程度的財政自主,撤銷 所有官守議席,市政局可以自由選舉主席 ,以及將委任民選議員由各十名增至十二

香港全貌

一年來之香港政制

名。上述各項建議已於一九七三年開始實 施。現任主席是沙利士,而副主席是胡鴻

市政局的民選議員任期爲四年,但每 兩年有六名議員任期告備,故須每兩年舉 行選舉一次。市政局的選民,按照規定, 必須最少會在香港住滿三年、年齡二十一 歲以上。多數居民都有選舉權,廣泛的說 包括一般納稅人、差餉繳納人、香港中 學會考證書持有人、公務員、教師及指定 的各類專業人士等。但所有具備資格的選 民必須事先登記、方得參加選舉。不過, 具備資格的選民估計有二百多萬人,但歷 宿登記的選民只不過三萬多人。這反映大 多數的居民對於市政局的選舉不感興趣。

新界設諮詢委員會

新界一向由新界政務司管轄,而輔以 民家組織如新界鄉議局及各區鄉事委員會 。雖然新界的生活環境轉變很大,與二十 年前完全不同,但行政原則及諮詢機構儘 管不斷演進,比較上却變化不大。

正如總督麥理浩爵士所說:新界種種 發展所引起的主要問題如下:(一)都市 化地區的行政及當地諮詢措施應採取什麼 形式?(二)在都市化地區提供的文娛休 慈設施應該達到什麼水準?(三)應否檢 討收回土地的補償措施?

由於現實環境的需要,政府當局經於 一九七六年在荃灣———————— 青衣區設 立試辦性的行政當局,以市鎮專員爲首 並從當地選派非官方成員組織委員會,負

實提出意見,從中協助

這些地區諮詢委員會的設立,并非取 代鄉議局和鄉事委員會。這照已獲該兩機 構了解並予以支持。目前新界已成立了七 個地區諮詢委員會:荃灣、屯門、沙田、 元朗、大埔、西貢及離島。

每一地區委員會由該區專員任主席, 有官守的委員包括警察局、消防局、社會 署教育司署的代表。至於非官守委員則由 當局委聘,成員爲該地區管內的鄉事委員 會主席、太平紳士及社會賢達。地區諮詢 委員會的副主席亦由非官守委員担任。

地區委員會將就對該地區居民的福利 有所影响的事項,提出意見。這是指那些 對新界七個行政區的每一區的整體居民有 影响的事項。至於關乎指定的鄉事委員會 地區的事宜,則繼續由各該鄉事委員會白 行處理。舉例來說,凡與某一鄉事委員會 有特別關係的問題,將繼續由該鄉事委員 會處理。換言之,地區諮詢委員會並不干 涉當地鄉事委員會的事務。凡與當地原有 居民或原有鄉村有關的傳統事務,非屬地 區諮詢委員會的工作範圍。

工程基金適當運用

地區諮詢委員會將就該地區各項設施 的發展,提出意見。他們亦會對那些影响 每一地區的公務計劃是否足够及優先次序 以及如何運用由新界民政署鄉村公用工 程基金撥給每區的撥款問題提供建議。

新界政務司鍾逸傑曾經對新界鄉紳首 長們表示,鄉事委員會過去在運用該基金

(第二篇)

五四

方面,一向有提出意見。由於鄉事委員會 主席將成爲新委員會的核心成員,因此我

·們應可相信,鄉村公用工程基金將繼續用 於對當地,特別是鄉村地區)有利的地方 。倘若獲得委員會批准,各地區諮詢委員 會將會獲得經費,以便自行推進地區性的 活動,以及改善環境的小規模工作。地區 委員會極須依賴各鄉事委員會及現有組織 主席的協助,因爲他們早已在各區合力促 進各種事項,而是些事務也正是地區諮詢 委員會將來的目標。

保持司法獨立制度

上述是香港政制和施的演進,至於 司法方面,依然保持司法獨立的制度,香 港司法機關有合議庭〔上訴法庭),高等 法院及裁判司署。另有死因裁判法庭、租 務法庭、勞資審裁署、土地審裁處、以及 小額錢債審裁處,各負起本身的特殊職責

司法機關的作用之一,是審訊一切刑 事案件以及裁判個人與個人之間,或個人 與政府機關之間的民事訴訟。

香港司法是獨立的,不受政府干預, 也不受輿論的影响,一切裁判都以法律爲 根據。因此,有些法庭的判决,引起對香 港法律沒有認識的人士會爲有偏袒的 事;甚至有些判决使到負責起訴的人貝感 覺尷尬,會經有過律政司因不滿於法官的 判决而提出上訴的事件呢。不過,上訴的 勝負仍由主審法官根據法律予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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