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B-1976 — Page 489

華僑年鑑 All

?

二日起),及公用事業所付或應付而不超出三厘半之年息(由一九七五年 三月一日起 )

}

(二)支付給支持牌銀行,在本港經營行業或商業之有限公司或政府之利息。 (三)稅務局發出之儲稅券所產生之利息。

在本港支付之年金,每年付款中所包含之利息成份,須繳利息稅。年金之本銀與 利息可根據稅例内訂明之簡明表分攤。

個人入息課稅

任何本港之永久或暫時居民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以求減輕對其溢利或入息須全 按百份之十五稅率計稅之負担。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之人士須將其應課上上文所述各种 項之本港入息總額與報。個人入息課稅除可獲與薪俸稅相同之免稅額外,更可扣除在 一九七五年四月一日以後之營業虧損,使其入息到達可按薪俸稅稅率繳稅之水平。推 應繳之稅歎將不超過其入息總額在減去營業虧損及慈善捐款後按照標準稅率計算之稅 欸。如以個人入息課稅辦法計算納稅人在香港之浴利或入息所應繳之稅欸少於以標準 稅率計算者,則選擇此課稅辦法可減低納稅額。倘納稅人已呈報之浴利或入息已按照 標準稅率計算繳稅,則已繳之稅歎可與按照個人入息評稅辦法計算之稅歎互相抵銷。 用於此等條文内之「暫時居民」一詞其定義爲任何在該課稅年度内在香港居留期 間合共一百八十日以上,或於連續兩課稅年度內(其中之一爲申請之課稅年度)在港 居留超過三百日之居民。

慈善捐欸

由一九七一———七二課稅年度起,任何須課薪俸稅,利得稅或申請個人入息課稅 之人士,可從其應評稅入息、溢利或用以計算個人入息稅總額内,扣除捐與指定之慈 善機構或信託機構之慈善捐款總數(不得少過港幣一百元),但扣除數目不得超過其 應評稅入息或溢利之百分之十。

1976

其他徵稅

遺產稅

遺產稅係對死亡人所遺財產徵課之稅。本港遺產稅稅率迭有變更。

一九七二年財政司在立法局提出改變遺產稅稅率,其遺產最高稅率減爲百分之十

第二十九卿

商旅指導 香港稅務稅項槪客

五,由三十萬至一百萬元共分十級計算,對遺產超過三十萬元的有好處。例如五十萬 元的遺產,其徵稅率將由百分之十減至百分之七,則交稅時可省同一萬五千元。詳細 情形列表於后:

遺產價值

超過三十萬元但未超過四十萬元者 超過四十萬元但未超過五十萬元者 超過五十萬元但未超過五十五萬元者 超過五十五萬元但未超過六十萬元者 超過六十萬元但未超過六十五萬元者 超過六十五萬元但未超過七十萬元者 超過七十萬元但未超過八十萬元者 超過八十萬元但未超過九十萬元者 超過九十萬元但未超過一百萬元者

超過百萬元

Y

百分六

百分七

百分八 百分九 百分一〇 百分一一 百分一二

百分一三

百分一四

百分一五

倘死者係死於一九七四年四月一日或以後去世,其遺產價值若爲三十萬元至四十

萬元時,此項稅率爲百分之六,遺產價值超過一百萬元時,稅率則升至百分之十五 遺產價值少於三十萬元者則免繳遺產稅。本條例之結構大致上與英國遺產稅相似。在 香港以外地方之產業,毋須繳納香港遺產稅,很多國家對在本港已繳納遺產稅者給予 雙重課稅寬免。

香港遺產稅局九龍分署(地址;九龍彌敦道六六四號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舊旺角分 行大廈二樓後座 附設遺產稅詢問處,協助市民與寫遺產呈報表格及解答有關遺產稅 呈報手續之問題。但一切宣誓手續,遺產稅繳交事宜及有關個別已故人士遺產稅之間 題,凡已呈報在案者,仍須在遺產稅局香港總署辦理(地址:香港雪廠街十六號西洋 會所大廈八樓 )。

印花稅

印花稅是模仿英國稅制從價,向某種類文件徵收定額之印花稅而對其他各類則徵 收印花稅,定額印花最低者爲用於股份分配書之一角五分,而最高者則爲劃則師、註 卌牙醫、醫生或配藥師在本港執行專業時每年必須向印花稅署領取證書所付之五十元 。從價印花稅由每千元收稅二角五分至每一百元收稅二元二角五分不等。。售價不超 (第九篇)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