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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5 寿夭年铿 第二十八回 商旅指導

出入口報

(第九篇)

衹供應載運貨物出入口用之退回空舊貨箱。

過期報關罰款

報關時應繳納從價稅款,計算方式如下,

凡入口報關表格所列舉之貨物,如屬出入口貨物分類目錄表「零」項者,不 論在報關表格上所列貨物之價值若干,一律繳款式元。

凡列舉在其他入口及出口,轉口報關表格内之貨物,總值不超過四千元者, 總繳欸弍元。

總值超過四千元者,除第一個四千元貨値,應繳歎弍元外,其餘每一千元( 或不足一千元)則加繳五毫。

如用支票,匯票或本票繳納從價稅欸者,應寫支付”香港政府」並加劃綫。 繳歎後,即有機印收據發回。支票亦可郵寄工商業管理處收。

過期報關罰欸

倚在貨物輸入或輸出十四天後才辦理報關手續者, 則依照下列附表規定科以罰

每份報關表格所列貨物之總值

不超過

弐萬元者 式萬元者

在貨物輸入或輸出一個月零十四天内報關者 在

伍元

拾元

出兩個區

天内報關煮

拾元

弍拾元

「輸出兩個 十四天後報關

伍拾元

工商業管理處對下列人士或商號,將會按照規例提出控訴:

不遞交報關表格者。

蓄意或輕率遞交不正確之報關表格者。

下列各種貨物無須申報:

以全程提單付運之轉運貨物及過港貨物*

船上沿途用品,包括煤箱燃料。

飛機沿途用品,包括汽油燃料。

私人行李,不包括汽車。

價值四千元以下之郵件。

免費供應廣告物品與樣本 及獲得工商業管理處認可輸入紙供展覽用之貨 物。

私人禮物面受禮人無須付疑者。

歡。

輸入或輸出每件價值四千元或以上之郵件,必須辦理報關手續,郵件每件價值在 四千元以下者,則須採用C. & I.254表格按月申報,該等表格可到下列地址索取: 香港干諾道中四十六號消防大厦地下,或 九龍旺角彌敦道六六四號七樓六一〇室。

填寫表格說明

入口報關表格,應與寫一套兩份,遞交時不用將正副本分開。出口、轉口報關表 格,應填寫編號相同之一套四份,但魠須將正副本三份遞交工商業管理處。 第四份表格專爲外匯管制而設,輸出以下貨物者不須填寫:

輸往表列地區(英鎊區)之貨物。

輸往中國、台灣及澳門之貨物。

輸往自由市場貿易區(包括整個美洲)而來源是香港、中國、台灣或澳門等 等地之貨物。

遇有以上情形,第四份表格可以保留不用或撕毁,在其他情形下,第四份表格必 須交與填報於表格内之外匯授權銀行, 以便有關銀行按照外匯管制規例證明收到貨

表列地區(卽英鎊區)與自由市場貿易地區名單及實施外匯管制之出口規例細則 ,可運到各獲授權之銀行或香港皇后大道中五號恆昌大廈四樓三〇四室外匯管制處索

出口、轉口報關表格上之「繳出外匯」一欄不須填寫,如屬下列貨物,則「收取 綜歎之銀行」一棡亦不須填寫:

輸往表列地區、中國、台灣及澳門之貨物。

輸往自由市場貿易地區而來源是香港、中國、台灣或澳門等地之貨物。

「來源國家」,係指貨物出產或製造之國家。

「香港出口貨物」,係香港之天然物產,或在香港經過加工製造,以致基本原料

之形狀、本質、式樣、或效用永久有所改變之產品。但如紙經攙淡,包裝,裝瓶,焙 或晒乾,裝配,挑揀,裝飾等之外來貨物,均不視爲香港來源之製品。

「轉口貨物」,係輸入香港後再出口之貨物(輸入時已辦理入口報關),而在港 期内未經加工製造,使原來之形狀、本質、式樣或效用永久有所改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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