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
老谦年怪 第二十七回
商旅指導 抵四百二十五元,現時稅項負担的百份之十點八:如爲五萬五千元減輕負担是一 一二五元,每現時稅項負搵百分之十二:如達七萬元,他減輕的負擔是四百五十元, 亦即現時稅項負挺百份之三點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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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納稅的入息)
(新稅率)
最初之五千元
第二個五千元(一萬元)
百份之二又二分之一 百份之五
(納稅歟目) 一百二十五元 二百五十元
第三個五千元(一萬五千元)
三百七十五元 三百七十五元 七百五十元 五百元
第四個五千元(二萬元)
一千二百五十元
第五個五千元(二萬五千元)
十二又二分一
大百二十五元. 一千八百七十五元 七百五十元
第六個五千元(三萬元)
十五
二千六百二十五元
第七個五千元(三萬五千元)
十七又二分
八百七十五元
三千五百元
第八個五千元(四萬元)
二十
一千元
四千五百元
二十二又二分一
第九個五千元(四萬五千元) 第十個五千元(五萬元】
一千一百二十五元 六千八百七十五 一千二百五十元
二十五
二十七
第十一個五千元(五萬五千元) 第十二疆五千元(六萬元】
·六千八百七十磊 一千三百七十五蕘 八千二百五十元 一千五百元
三十
九千九百五十元
薪俸稅免稅額計算法
新修訂薪俸法例,不論任何市民,恟其入息已超過修訂法例之免稅額者,概須依
·照法例規定繳納際稅,否則可能被控。
由於新修訂法例所列出之各項免稅額,均以一年計算,惟受薪階級收入,全部按
利得稅稅率
(第九篇)
" 月計算,因此,彼等對於免稅額,其中有不少仍未明瞭,因此,現就市民年月之入意 ,將各種規定免稅額除下:
凡獨身者包括寡婦及鰥夫在内,月入不超過八百卅五元者,卻不須繳稅,但寡 或踩夫已有子女一名者,月入不超過一〇八五元者,亦不須繳稅。兩名子女者免稅額 提高至一二九〇元,三名子女者】四二〇元,四名】千五百元,五名一五八五元,六 名一六七〇元,七名一七一〇元,八名一七五〇元。九名一七九〇元。
已婚夫婦方面,仍未有子女者,月入不超過一六七〇者,概不須繳稅」名拿 女者。免稅額爲一九二〇元,兩名二二五元,三名二二五〇元,四名二三三五元, 五名二四二〇元。六名二千五百元,七名二五四〇元,八二五八五元,九名爲二六 二五元。
任何人士如在任何課稅年度內應繳納稅歎,該人士必須在該年度課稅基期終止 之四個月以前,用書面通知稅務局長,經已被通知填報年度報稅表之人士則屬例外
任何人士於停止從事行業,專業或商業,或停止担任任何應薪俸稅之嚴位,或 職業時,或不再擁有任何應繳個人入息稅之入息來源時,該人士必須在此等情形發生 之一個月內,用書面通知稅局長。
任何應繳薪俸稅,利得稅或個人入息稅之人士,如將離港超出一個月之期間時. 該人士必須在離港日期之最少一個月前,用書面通知稅務局長,如因業務或職務上關 係必須經常離港,則本段規定並不適用。
任何應繳薪俸稅,利得稅或個人入應稅之人士,在更改地址時,必須在一個月內 將詳情以書面通知稅務局長。
評計薪俸稅例修訂
本港許計薪俸稅的制度,採用納稅人現行年度的收入以外計稅額,而非如目前以 上一年度收入評估。
此項改革,是由稅務條例審議委員會建議的,並列於「一九七三年稅務() 法案」內,該法案已於一九七三年一月三日由港府惠報發表。
新法案除實施新評計制度外,並建立繳付臨時薪俸稅的辦法,由一九七三年四月 一日起實行,財政司於今年三月發表預算演時,已提議實行臨時薪俸稅辦法。
根據新法案,在一九七二————七三年計年度之後,就不用以前年收入粹稅的劍 度,而由一九七三———七四年計年度起,每位繳納薪俸稅的人,都要繳納臨時薪傳 稅-其數目按納稅人,在上一年度的應納稅總收入的數目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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