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B-1973 — Page 461

華僑年鑑 All

1973

春涛年馁 第二十六

商旅指導 担四百二十五元,即現時稅項負担的百份之十點八:如爲五萬五千元減輕負担是一 二五元,即現時稅項負担百分之十二:如達七萬元,他減輕的套担是四百五十元, 亦即現時稅項負担百分之三點四。

-+

(須納稅的入息)

(新稔李)

(納稅數目)

最初之五千元

第二個五千元(一萬元)

百份之二又二分之一 百份之五

一百二十五元 二百五十元

第三個五千元(一萬五千元)

又二分一

三百七十五元 三百七十五元 七百五十元

第四個五千元(二萬元)

五百元

第五個五千元(二萬五千元)

十二又二分一

一千二百五十元 六百二十五元 一千八百七十五元 七百五十元

第六個五千元(三萬元)

十五

二千六百二十五元

第七個五千元(三萬五千元)

十七又二分

三千五百元

第八個五千元(四萬元)

二十

1千元

四千五百元

二十二又二分一

第九個五千元(四萬五千元】 第十個五千元(五萬元)

二十五

第十一個五千元(五萬五千元)

二十七

一千一百二十五元 大千八百七十五元 一千二百五十元 六千八百七十五元 一千三百七十五元 八千二百五十元 一千五百元

第十二個五千元(六萬元)

11+

評計薪俸稅例修訂

八百七十五元

九千九百五十元

本港評計薪俸稅的制度,採用納稅人現行年度的收入以計稅額,而非如目前以 上一年度收入評估。

利得稅稅率

稅度

(第九篇)

二 新法案除實施新評計制度外,並建立繳付臨時薪俸稅的辦法,由一九七三年四月 一日起實行,財政司於今年三月發表預算演詞時,已提議實行臨時薪俸稅辦法。 根據新法案,在一九七二——七三年計年度之後,就不用以前年收入評稅的制 度,而由一九七三 七四年評計年度起,每位繳納薪俸稅的人,都要繳納臨時薪俸 稅,其數目按納稅人,在上一年度的應納稅無收入的數目估定。

稅務局發言人解釋說,在過渡時期的第一年內,將以納稅人在一九七三年三月底 止一年內的收入,來計算一九七三———七四年度的臨時稅額,而當納稅人呈報至一九 七四年三月底止一年内的收入時,稅局就評定最後的稅額,此數將與納稅人已繳納的 臨時稅欸對銷,然後加上現年度的臨時稅額,尚有盈餘,則退回給納稅人。

發言人又說:在隨後的年度,每年發給納稅人的評計通知書,將列有評定稅額及 已繳納的臨時稅款的差額,除非納稅人是永久停止爲受薪人士。每一納稅人每年顧會 收到薪俸稅許計通知書一份。納稅人在一年度内其減免稅權利有任何改變,將在關於 其上年度的最後評稅通知書內列明及作必要的調整,而關於現年度繳臨時稅的通知亦 合併刋於此通知書內。

法案規定,納稅人在至一九七三年三月底止一年内的收入,將根據其在一九七二 年三月底止一年内的收入而先行估定,如果在該年內其實際收入比估定收入高出百分 之十五,則對於此高出百分十五的數目,另再評估,但是如果不超過百分之十五,則 多餘的收入,可不必納稅。

發言人說,此舉在避免那些自行控制其收入的人士,逃避繳納大額稅欸。

如果納稅人開始或終止成爲繳納薪俸稅者,評計專員可估計一個數目,然後依此 數目若其繳納臨時薪俸稅。

如果男女結婚,妻子的收入成爲丈夫的收入,那麼在成婚日起至評計年止一段期 間內,妻子爲其本身收入而已繳納的臨時薪俸稅,可申請從其丈夫於該年內的薪俸稅

(三)溢利稅

分爲兩種,一爲公司溢利稅,一爲個人商淪利稅。逐年按營業純利得,依照標 準稅率百分之十五課稅,惟個人營商或未依公司組織營商者,所得純利在七千元以下 免稅。

(四) 利息税

此項改革。是由稅務條例審議委員會建議的,並列於「一九七三年稅務(修訂 法案」內,該法案已於一九七三年一月三日由港府肅報發表。

係對利息收入微課的租稅,逐年按照標準稅率百分之十五微課,由付息人在息金

内扣繳。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