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B-1972 — Page 389

華僑年鑑 All

30

第一部

歐洲式酒類

(酒類)

(香港產品)

(英聯邦產品)

(其他產品)

烈酒、拔蘭地、威士忌、蚝酒

甜酒、俄國伏爾加酒 香檳及其他起泡葡萄酒

六五〇〇

六五〇〇

七 11.00

OO SHII

工商業管理處長對於酒類非列班在一、二部之内者,有她估定其所應繳之稅率。 如輸入份量不超過二加侖者,則處長有規定每加侖繳稅五十元。

未製菸草·

1:0.00

砵酒、雪體、馬得拉及苦艾酒 其他不起泡的酒,非桶裝輸入

<.00

111.00

其他不起泡,非桶裝輸入

110·<0

KO

+

(E) KAKEL..

24

馬拉維出產之菸草

二、其他菸草

(乙)製成菸草:

一、雪茄:

英聯邦製造者

七元七角

八元

九元五角

蘋菓酒及梨酒

1:.00

啤酒、西打及巴厘酒除外,重

力不超過1055度者

KO

八口

11 110

超過1055度者每度加費

0.0

0.03

O.OR

有麻醉劑之飲料,其力度超過

五〇

O.KC

二十二度者,每一度加費

第二部

非歐洲式酒類

中國製煉菸草

( 類 別 )

(香港產品)

(英聯邦產品)

(其他產品)

六五○

六五0

七五〇

非歐洲式酒類,包括中國酒 、日本沙基酒、亞方酒 姆酒精力度超過百分之三十 者,每增加百分之一加

其他雪茄

:

英聯邦製造者

其他香調

三、包括鼻烟及時茄烟絲在內之其他製成菸草:

英聯邦製造者

其他種類

(上述炳稅自一九六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起實施,每磅計。)

汽水稅

十一元二角五分

十元

十元九角

八元吞五分

元五角

八元九角半

○二六

*

0.1110

汽水類稅每加侖課四角八分

第三部 工業式酒類

磁気化合物油類税

(類別)

(香港產品] 乙烷基酒精、及含有乙烷基酒精 六五〇 如酒精力量超過百分之三十

(英聯邦產品) 〔其他產品) 六五〇

輕油:

الاالله

*

HO

一元八角

O IK

O.K

0.110

每增百分之一加費

汽車用柴油,每服會

一元三角

1972

第二十五回

商旅指導 香港有稅貨品税率表

(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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