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B-1970 — Page 205

華僑年鑑 All

90年馑 第二十三回

法規新編

人旋因傷至死者,須在其人死後廿四小時內......(甲)如屬石礦塲以外手工業塲所 應向怿察員及就近警署報告;(乙)如屬石礦場,應向鐫務監谮及就近警署報告。 第五條。原規則第十八條(關於發生危險報告事宜)爲如下修正——

(甲)第一項廢除,易爲下文:(一)手工業場所發生危險情事,不論 工人有無受傷,須於遇事後四小時內(甲)如屬石塲以外手工業場所,應向 督察員報告;(乙)如屬石礦場,應向務監督報告;

(乙)第二項「塲内建築物或所裝機器機械有無損害」句删除,易爲「 該手工業場所內任何建築物或所裝機 機械設備有無損害」字樣。

第六條。原規則附表(關於發生危險事件)第六項之後,入下文第七及第八兩 項———七、石礦場礦物因受重壓負重過度,礦物表面、傾斜度或隄基發生全部或局部 傾場者。八、任何機車、坭車、挖掘機、計斜器、貨車、剷坭車或流動機器發生傾覆 或與任何物體相撞者。

工廠手工業(修正)條例

(轉載香港政府公報中文譯本)

一九六九年第四號修訂第五十九章工廠手工業條例,是年二月六日通過候期公佈 施行。

第一條。本例定名一九六九年工廠手工業(修正)條例,另由總指定日期付髅 實施。

第二條。原例第二條第一項註釋爲如下:

(A)「處長」一定義内文手工業勞工官一之後人「高級工業衛生官」字樣

(B)工廠」一定義内文「鋼塲」之後加入「或石礦塲」字樣:

(C)手工業』一定義(乙)項内文「塲」之後加入「或石礦場 J字樣,又

(戊)項「保養」之後加入「(包括重新修飾及外部清潔)字樣

(D)「鏑塲」一定義删除,易爲下文—————「鐵」指施用工程或工作方法從坭 土提取礦物之塲地;

(E)「礒場」一定義之後增入下文一定義

「镤物」包括——(甲)金屬鎮石及顧在採簀時或探鑌工作進行中所獲得之其他

一個月」字樣;

天然物質;(乙)金屬鑽石及在開鐵時或在採礦工作進行中所獲得之其他天然物質; (丙) 未經製煉鑱石或其他質素而具有貴重價值之部份物質;(丁)處或製煉鐵石 或其他物質用以販售或運出口者;(戊)陶土。此外,爲實現第三條規定目的起見 ,並包括(一)陶土以外黏士,(二)花崗岩,班岩,石灰岩及砂,(三)總督在邈, 府公報宣佈除第三條所規定者外,不屬於本例規定之一般鏡產物質,但並不包括礦油 在內。

(F)「東主』一定羲之後增入下文一定義——「石礦場」指用工程或工作方 法,其主要目的係從坭土提採花岡岩,珊岩或石灰岩供作商業用途者; (G)「註册工場」一定義內文「鑛物」之後加入「石礦場」字樣。

第三條。原例第三條(有關人員之委任)内文「手工業勞工官一人」之後增入「 高級工業衛生官一人一字樣。

第四條。原例第四條(關於人員賦有權力事宜)爲如下修正:(甲)第一項(戊: 欸「在進行兩個月內一句,易爲「在以前兩個月內」字樣;(乙)第二項「及遵照 處長指示辦理一句,易爲「及遵照勞工處長指示辦理」字樣。

第五條。原例第六條「僱主」易爲「僭員」字樣。

第六條。原例第七條(關於制立規則權事宜)爲如下修正:

(甲)第一項(H)欸删除,易爲下文—————(H)規定確保手工業員工安全與救 濟遭受意外損傷員工之方法,又(N)歎「對於手工業場所僱用員工一句之後加入「 或擬僱用之員工」字樣,並在該獄末端增入及設置此種醫事檢驗組錄」字樣;

(乙)第四項內文「或命令」字樣,易爲「並得由勞工處長或其書面授權人員命 令」字樣,又本項但書刪除,易爲下文——————但不服上述特許豁免或命令者,得於十四 日內以訴狀向總督在政務會提起上訴,總督在政務會所爲决定,即爲最後裁定。 第七條。原例第九條(有關登記事宜)爲如下修正————

(A)第一項廢除,易爲下文:(一)所有——(甲)工廠,(乙)嬂物,(丙

) 石曬傷,及(丁)經營危險行業或表列業務之場所地方,均須遵照本條規定舉辦登 記或辦理臨時登記:

(B)第二項「處長」易爲「勞工處長」字樣,又「後」字之後增入「至

(C)第三項?處長」易爲「勞工處長一字樣;

(D)第五項廢除,易爲下文:(五)勞工處長或其書面授權人員對於應當注

(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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