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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必須審查來源國家的發票,提單以及能証明來源的其他証件。

三、印度商會來源證

中華總商會會員申領來源証時,每份繳費港幣五元,非會員申請時繳費十元。 中華總商會雖未設有檢查員,但其職員對於可疑案件也加以調查

向印度商會申請來源証,必須在裝船前的至少兩天。如果該會認爲提出申請的延 遲,確實是由於不可避免的情况,則也得在裝船後發給來源証。

印度商會只對該會會員及有關商行或會員商行的分行(經向該會登記有案者)發 給來源証。

香港產製的貨品申請來源証,印度商會需要審視由廠商親自簽字的發票,以証明 貨物確實是他在香港製造的。對於外國來源貨品,印度商會需要審視由原來來源國家 的一個合格商會所發來源証,裝船文件和其他能証明貨物來源的証明。

印度商會會員向該會申請來源証時,每份繳費港幣五元;有聯繫商行或會員商行 的分行申請來源證時,每份繳費六元或七元。

四、香港工業總會來源證

香港工業總會發給標準香港來源証和香港加工,但只對會員發出。關於這些話 件的申請、發出、使用,有嚴格的規定。擁有受訓練的行政人員和檢查人員。每份來 源証收費港幣七元。

五、中華廠商聯合會來源証

中華廠商聯合會祗對其會員發給來源証。也僅限於對該會會員所製造貨物發給來 源証。申請者在填具申請表時必須附具貨物樣品。每份來源証收費港幣五元。

六、港府工商處發給各種來源証

工商業管理處被法律授權,對香港製造或加工貨品以及少數的原始產品,發給香 港來源証。

該處發給的來源証主要有三類:(一)標準香港來源;(二)英聯邦特惠稅証 ;(三)綜合來源。自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起,對於在香港加工的外國來源貨品

100 看近年猫 第二十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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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原料,而這些貨品不足以獲得香港來源証者,工商業管理處發出加工証書」。 一個工廠在被接受登記作爲合格申領以上証書者之前,先由工商業管理處官員加 以檢查,以証實該廠具有生產那些需要証明的貨品的設備和人力,工廠在工商處登記. 者,經常和不定期被再檢查。此外,申請來源証的貨品亦時時作不事先通知的檢查。 這種檢查在工廠內或貨倉內進行,有時在出口輪船上檢查。該處有大批穿制服的檢 查官。

貨品輸英國的特惠稅 (E120 ),原非工商業管理處發給者。但自一九六一年四 月起,按照與英國海關的一項安排,這種特惠稅證亦由工商業管理處核發。

在申領標準香港來源或英聯邦特惠稅証時,貨物的製造商或加工者和出口商必 須填具聯合的申報表,詳細註明所使用原料的來源以及在香港進行加工的眞實性質。 對虛報者的處罰極緻,可能處以十萬元的罰金和一年監禁。不誠實或手續不合,可被 拒絕發給証書或者取消其爲領証的目的而作的登記。

七、標準香港來源証

港府工商業管理處發給標準的,政府的香港來源証。該處發証只限於它認爲係在 香港經過製造過程的貨品,即永久和實質上改變製造中使用的基本原料的形態、性質 形式或效用的貨品。至於簡單的冲淡、包裝、裝瓶、乾燥、裝配、分類和裝飾等並 不被認爲是真正的製造過程。倘製成品的製造成本中有25%是由於在香港加工過程中 有本地原料加入者,則在發証時作爲考慮的有利條件。被稱爲係香港的天然出產的貨 品,則必須完全係香港所出產,即在本地所開採的礦產或栽種的蔬菜。

許多地區規定,按一般公開執照或進口定額而輸入的貨物,必須具有標準的香港 來源証。有些地區也要求在來源証上特別注明所含「香港成本」或聯邦成本」的百 分率。

八、英聯邦特惠稅証

許多英聯邦國家對於香港製造或加工的某些類貨品的進口准予滅稅,如果製成品 中所含的聯邦成本」達到某一最低百分率。這一「聯邦成本」的百分率,照規定的 方法計算。依照英國殖民部一九三八年所公佈的辦法,按個別地區所採用的標準計算 香港進出口貿易手續 (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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