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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一年未之香港福利

一九六八年,期待已久的社會保障問題建議,正詳加研 究及檢討,僱傭法案首讀通過,社會署增加預算,提高服務 。 起草五年計劃,全面發展社會福利。集中籌募善款,推行 公益金制度。

本港人士期待已久的社會保障問題工 作小組委員會報告書,經於一九六八年四 月十日在立法局提出省號。但輔政司郭濟 時在提出該報告書時,提出警告,報告 書一切提議並非都能够證明可以實行, 或者證明在本港環境中是有利的。

保險制度詳細檢討

據黼政司說:「其中些建議,可能在 財政上屬於無法實現者。」政府或者會覺 得,最低限度在某些方面,可以推行有關 醫藥照顧的建議,和有關保護母性、分娩 保障,工作受傷之賠償及職業保障等立法 的建議,此等建議現正獲周詳的研究

輔政司贊同工作小組的意見,認爲 府在社會福利方面的開支應予檢討;同時 ,政府應尋求新的方法來協助寡婦,特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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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香港年輕 第二十二周

有年幼子女的寡婦,及爲職業受傷者的利 益起見而設立社會保險制度,對本港是否 能够急進至以國民保險制度來替代商業保 險制度的境地,表示懷疑。

關于將來之一般目標,工作小組委員 會最後建議舉辦有關母性現金分娩利益, 殘廢無力工作及失業利益等而設立社會保 險制度,和設立一個裁員基金,但是對於 是否能够在可預見的將來推行此等計劃, 輔政司認爲:「實在沒有多大信心。』至 於公共援助的問題,港府已經對現行政策 加以檢討。

由天主教及基督教各社會福利機構組 成的「社會關注委員會」,於七月間曾致 函輔政司祁濟時,討論有關社會保障問 題報告書」的若干觀點時,提出四項建 實施社會保險制度,訂定最低限度薪酬

香港全貌

僱傭法案首讀通過

本港一項重要的勞工立法,一九六八 年八月在立法局首 通過。還就是「一九 六八年僱傭法案」 。這個法案如果最後通 過成爲法律,估計超過一百萬名的受薪階 級,獲得一定程度的職業安定保障。

勞工處長郊亮同指出,僱傭法案將可 減少目前法律不健全而引起的勞資糾紛, 足以改善勞資雙方的關係。現時本港約有 一百五十萬多勞工,他們將直接開接受到 該法案之影響。該法案如能在新立法措施 上能容納,將建立更良好的勞資關係,這 顯然是社會的福祉。

於前年十二月一日實施之一九六七年 工廠豐工業經營(修訂)則例,採用按年 分期計劃,以推行一項關於逐步遞減僱用 於工業之婦女與年齡十六歲及十七歲青年 之標準工作時數辦法,該計劃之第二年階 段於去年十二月一日開始,直至一九六九 年十一月卅日止,其間之標準工作時數, 每天最多九小時,每週最多五十四小時。 惟在一年內所獲准之過時工作之限額,可 由目前之一百五十小時增至二百小時。

增加預算擴展服務

根據社會福利署之預算給予各志願團 體之補助費,已由一九六七————六八年度 之七百九十萬元增至六——六九年度之 [約九百九十萬元,即增加百分之廿五。所 一年來之香港福利 (第二篇)

增加之款項,大約有一半係用於璠加補助 金予提供兒童服務及青年活動之團體。

該等撥出之款項,包括爲一項已計劃 發展之童子軍活動,首年所供應之費用在 內,該項活動將使其會員在五年内倍增, 並包括由青年協會主辦之八個新中心之費 用在內,該協會現時主辦十六個中心。於 該期内,由政府獎券基金撥出之基本津貼 費幾達四百萬元。資助多種福利活動,包 括協助老人院、毒者復康院、患精神病 及傷殘人士以及青年發展計劃。

社會福利署增加額外人員,以便安排 爲學童及其他青年人增加康樂節目之數字 尤以暑期間爲然。該期內曾有二十五萬 多名兒童參加由志願團體教育司署及社會 福利署密切合作舉辦之活動。該等活動之 目的,係爲青年人在空閒時間內提供有建 設性及愉快之活動,使彼等獲得機會發洩 精力,爲他人服務及負其市民之責任。 政府以財政協助給予在各新區內新建 之福利大厦中創設各種服務之機構,如托 兒所、小童會及青年團體,兒童圖書館及 個案工作等爲有需要之人士而設之擴展服 務,已在六個新區內計劃設立新區福利大 環,其中第一間於去年底建成。

起草一項五年計劃

一九六八年度已完成之社會福利署各 項新計劃,包括由世界復康基金會慷慨捐 教協助在觀塘建築之訓練中心,該中心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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