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香港出入境手續摘要
爲便利一般商旅參考起見,茲將有關香港最新入境手續領取回港證辦法,及其他 各地領證入境及簽證手續,摘要分錄如下:
根據一九五七年八月十五日本港施行入境法例規定:凡持有香港或澳門身份證者 ,該身份證由發證之日期起計不足六個月者,香港移民局將不承認其爲港、澳兩地 的眞實居民,不得進入本港。凡本港居民欲往中國大陸而欲重返本港者,必須事前 得香港移民局人民入境事務處發出之回港證,否則將不能再返港。又由一九五八年四 月廿五日起,本港居民往澳門而重返本港者, 亦需持有回港證,否則亦不得進入本
領取身份証明書及同港証手續
由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五日起,由人民入境事務處發出之本港居民旅行証件,其形 式將有改變。此兩項旅行証件,即身份証明書及回港証,乃發給予無照之本港居民 者。此種証件形式爲一本小册子,首次有效期間爲三年,可作多次旅行之用。前有之 兩種旅行證件均爲單頁表格,其效力袛爲一程。身份証明書可在中環德輔道中一四 號國際大廈人民入境事務總辦事處華人事務科,或九龍尖沙咀金巴利道六十七號二樓 人民入境事務分處申領,而回港許可証則可向香港林士街新眞地發証處(電話:四三 九五七四)及北角糖水二〇號地下,北角分處(電話:七〇八九四二),新界上汞 石湖墟新發街四四號,上水分處(電話:粉嶺〇六〇八),深水埗元洲街五至七號 ,深水埗分處(電話:八〇四九二一)申領。
此項証明書,旨在使持有人獲得証明身份之交件,以代替護照之用,若持証人其 後領護照時,該身份証明書即不生效,并須繳撼發証機關。
至於前國之証件,今後袛限作一次旅行之用,有效期係由簽發日起計十二個月, 期滿後,不得換領,除非該証明書經該管當局批准予回港,否則,不能作爲一項 返回香港之有效証件。此項批註收費十八元。
新型身份証明書爲一本六英时乘四英吋綠色硬皮小册,小册計有三十二頁,百 次有效期爲三年,期滿後可換領,每次以三年爲期,但換領期限最多不得超過十二 年
附註之用
新証書內第一至第四頁 有關持証人之詳細說明及相片。簽証機關人員之簽署
§ 看夭年輕 第二十
商旅指導
香港出入境手續摘要
以我面明裤之期舊日期等,讓接之三耳用桩在
則作簽証及批試用。新型身份証明書每份收費三十五元,轉 時每次收費二十元 回港批收費仍爲十八元
至於單頁藍色之許可証,現仍有發出,收費爲每張一元,但由簽發百計起,三個 月內顧限作返回香港一次之用。除此項証件外,另一種小册子形狀之新型回港許可証 【外表與身份証明書相同,但爲紅色)在簽發日起計三年之有效期内,持証人由中國 或澳門返回香港不限次數,此種新型回港許可証於發出時7每份收費九元,並可於額 滿時轉換。一年期者收費四元,三年期者收費八元。
凡前往申領回港証者需用兩張正面半身相片,規定要二时乘时半,但請勿戴帽攝 影,如欲携同子女往旅行者(即未領有身份証之兒童),可與領証人合攝一張,在領 証時一齊㩗同前往對照,有一點要注意者,爲申領証件人士之相片,以最近攝影者 爲佳,尤其是同兒女合攝之照片。蓋以攝備多年之照片,當然與現時之面目或有 變及模糊而合攝者其子女等長大或與照片上有所不符,爲安全起見,申領人最好以從 新攝影爲佳。
人民入境事務處新增各分處
人民入境事務處於一九六七年一月三日起在九龍深水埗元開街五至七號增設分 事處一所,現時該處共有四個分處,分別設在下列地點辦公:
台尖沙咀分處:九龍金巴利道六十七號二樓,電話:六三四一二四 北角分處:香港北角糖水道二十號,電話:七〇八九四二。
@上水分處:新界上水石湖墟新發街四十四號地下,
(上水火車站附近) 電話:粉嶺六零。
四深水埗分處:九龍深水埗元洲街五至七號,電話:八零四九二一。 上述各分處幾可辦理各項入境事宜之全部,即包括發及換發各種旅遊証件( 照,身份證明書~回港證,及應急証明書等),收受英國護照申請書:加簽護照及其 他旅遊証件;外僑圓港簽証;前往英聯邦各地入境簽証(澳洲,加拿大及印度除外 ;收受中國大陸來港申請書及學生入境申請書等在內。
有關歸化英籍及登記爲英國及英屬土公民之申請表格,均可經向上述各分處索取 ,惟【安之表格則必須送人民入境事務總處之英籍及聯邦事務科辦理,地址香港德 輔道中一四一號國際大厦十五樓。
(第八篇)
TINI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