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錶
藥品
内糖精
火石
◎刀片
港澳郵包實施修訂辦法 一九六四年十月中國大陸當局公佈了經過修訂的「海關對進出口郵遞物品監管辦 法」和「海關對寄自我者寄往香港、澳門的個人郵遞物品監管辦迭」,並宣佈兩項 辦法於一九六四年十月十五日起實施
1965
06看澹年馁 第十八回
郵電便覽
郵政規則摘要一覽
(第六篇)
四
6毛線及其製品
二
大磅
●棉、麻、合成纖維布料 共十公尺 (單幅 ) 食油
四十公尺
廿四公斤
二公斤
食糖 愛胡椒 选味精 集郵郵票
五百公分 二百公分 五元
廿四公斤 二公斤 八百公分 二十元
出口的也不得超過此項限值
附錄二
修訂的「海關對進出口郵遞物品監管辦法」規定:「進出口的個人郵遞物品僅親 友之間相互餽贈自用的爲限」。還規定進出口的個人郵遞物品,在自用、合理數緻範 圍以内,並且每次價值不超過人民幣五十元,全年不超過三百元的,免領取進出口許 可証,按章微稅放行。辦法附表列名的物品還應當受規定的次數或者價值的限制。超 過上述規定的物品,不准進出口
這個辦法還規定,「進出口郵遞物品,如果收、寄件人用名頂替,分散寄遞和 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以及有逃、套滙行爲的,由海關依照暫行海關法的規定按 走私處理。」此項規定也適用於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門的個人郵遞物品。
修訂的一海關對奇自或者寄往香港、澳門的個人郵遞物品監管辦法」規定 港或者澳門寄進給個人的郵遞物品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以內、符合限盤表規定的數 還或者價值,並且由收件人交驗表内規定的証件,經海關審查屬實的,免領進口許可 証,按章鐵稅放行;寄往香港或者澳門的個人郵遞物品,在自用、合理數範圍以内 ,並且價值不超過人民幣二十元的,免領出口許可証,按章黴稅放行。寄自取者寄往 香港、澳門的個人郵遞物品,每人每月各限一件,寄自或者寄往香港、澳門的個人郵 源物品也以親友之間相互饋贈自用的爲限。超出上述規定的物品,不准寄進和寄出。 海關對進出口郵遞物品監管辦法(附件)
物品名稱
附錄一
一量每
一件的數 全年的數
澱或價值
◎收音機
一架
合照相機
一架
國耳 助聽器
自用合理數量
五十公分
一百粒
二百公分 111
二十片
九十片
◎毛、蚝、絲綢衣料(雙幅 三公尺
九公尺
備
只限一次,不得超過規定的限值 只限一次,不得超過規定的限值 只限一次,不得超過規定的限值 只限一次
需交驗醫療單位証明
禁止進出口的個人郵遞物品表 禁止進口的物品:
一、各種武器、彈藥和爆炸物品;
二、無線電收、發報機;
三、中國貨幣、中國貨幣票據和證券;
四、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手稿、筆、鉛、紙、 底片、照片、留聲機唱片、電影片、已經錄習的錄音帶,等等;
五、麻醉藥品、鴉片、曬啡、海洛英、可卡因(高根)等毒品 具,以及烈性毒藥等等;
吸食毒品的用
六、已攝影未經冲洗的底片和卷;
七、沒有正式牌號和包裝的藥品; 7、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其他物品。 -禁止出口的物品:
】、各種武器、彈藥和爆炸物品; 二、無線電收、發報機:
三、中國貨幣、外國貨幣票據和證券 四、外國貨幣、外國貨幣和證券;
五、黃金、白銀、白金和它們的製成品;
六、有關中國革命的、歷史、文化的、藝術的珍貴文物圖畫
七、內容涉及國家機密和不准出口的印刷品、手稿、筆記、 鉛版、紙版、底
片、照片、已經錄音的錄音帶,等等;
八、已攝影未經冲洗的底片和膠卷; 九、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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