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B-1963 — Page 516

華僑年鑑 All

公立醫院診所牙科徵費表

一九六一年四月二十八日醫務衛生監督佈告。 一、公立醫院及診療所牙科治療費表及規例。

二、至再行佈告之日爲止,凡公務人員,享受退養金人員,各該人員之妻室兒女

(二等房病人.)

(三等房病人)

(一)就診牙科官(再診半費) (二)脫牙———不用麻醉藥每齒 用局部麻醉每齒

(頭等房病人) 五十至一百元 十元

三十至六十元

五元

施用普通麻醉每齒

二十元最高三百元 三十元最高四百五十元

十元最高一百五十元

十五元最高二百廿五元

並不適應 並不適應 並不適應 並不適應 並不適應 並不適應

) 鍰補牙齒修理每只

十元

用合金矽酸鹽眞補每只 根治每只

三十元

五元 十五元

一百元

五十元

並不適應

(四)齒齦治療

二十元

十元

並不適應

(五)鏞假牙

-每只

五十元最高每翻四百元

五元最高每

二百元

二元最高每十二元五角

造型每只

廿五元

十二元五角

1

一元

五十元

廿五元

修補

十元

十五元

五元

二元

緊塞補

照假另加二百元

每只1元另加五元

上顎骨補形

二百至五百元

照假牙計另加一百元 一百至二百五十元 免費

(六) 用換骨法與施用放射治療等

免費

(七)口部施用外科小手術

五十元至二百元

二百五十元至一千五百元

口部施用外科大手術 (八)X光照片————局部 口腔全部

二十元

一百廿元

或减除之。

四、醫務衛生監督對於在其控制下各機構應徵之費用,有權將全部或一部份豁免

五、醫務衛生監督有著令病人繳具全部或部份費用按金。

六、上述收費自一九六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第四七五號公 佈茲宣告撤銷。

政府實驗室分析檢驗徵費表

代民衆化驗分析標本徵費表如次:

一百廿五元至七百五十元

十元

*十元

十元至五十元

並不適應 並不適應 並不適應 並不適應 並不適應

(1)預先繳交郵費運費。(二) 所有本及文件需交政府化學師,應繳費· 用須直接向庫務署繳交,在費用未清繳,化驗師有不將化騮結果報告。(三 府化驗師有權拒絕化捻任何樣本。(四)送交化捻樣本將歸政府所有。(五)如因被 驗結果宣告後而牽賠償問題,政府將不負實。

徵費表

(A)水——普通分析八十元。其他檢驗,質素每欸十元,又數每歎十元至一

二十五元至一百元

件*

百元。

106 看透年輕 第十六

醫療一覽

公立醫院牙科徵費表

(第十一篇)

I

及參加學校保健學生以外之人,得向公立醫院與診療所受牙科治療者如次:(甲)需 要緊急治療者——脫牙,其他口部外科急症,(乙)在政府醫官及牙科醫官診治下病 天而其牙科治療係屬醫藥治療一主要部份者——脫牙,口部外科治療,補與齒齦治 療,顎骨補形? 接骨,放射治療。

三、(甲)項病人免費,(乙)項病人依下表收費1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