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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香港年鑑 第十四间 商旅指導 (二)入境取圓港簽證費,港幣十元八毫。(三)過或境直過境簽証費,港幣一 二聦。(四)延長居留期限費,港幣五元。(五)良民證費,港幣五元。

凡向移民局申領入境證的,應注意下列事項:該局唯一有權收受證書費用的,是 高雄指定的收銀員,不論申請人繳付何種証件費,必須取回正式收據,申請入境簽証 時所提出的保証人,毋須繳納費用。

港澳僑胞出國護照

五九年十一月九日調查:中華民國外交部駐澳門專員辦事處,發給港澳僑胞 出國護照,一切化,需時計天,如申請人國乘機班期所限,須提前領窰者,持有-

份證件,向該辦事處洽商,可獲通融發給。至於香港僑胞之領取護照辦法,亦可由港 寄外專處領取,減少到澳辦理往還。

香港過境入境手續

( )過境簽証:(Transit Visa) 除另有註明更長時間者外,過境簽証准停留 香港時間不能超過四十八小時,簽証當局得考慮展延至最高限度七日

(2)團體簽証;人數不能少過十人,全體須同時同一交通工具來港及離港,停 留香港時間爲十四日。

( 3 )探親簽証:來港探視親友,在港不能受職政經營生意,居留期爲三個月 (4)入境簽証:凡有親友在港,具有正當職業能負担申請人之生活費用者,可 在居留地之英領事館申請,居留期爲六個月。

(5)廣東人來港:甲、持有六個月以上的澳門身份証,由澳門來港,不須另辦 入境手續。乙、持有大陸之「來往港澳通行証」,可由深圳或澳門來港,但目前施行 比額限制。

(6)居住香港之中國人,不論省籍,持有滿六個月的香港身份証,欲前往中國 大陸或澳門者,可到移民局申領回港, 收費二元,十二個月內有效? 來去不限次

(7)居住香港之中國人,欲往海外旅行,無法取得本國護照持有香港身份証者 可向移民局申請領回港誕 ( Certificate of Identity )將來憑証回港,及作旅行証書

臺灣入境出境手續

(第八篇) 二八

臺灣入境出境手續

國外人士到臺灣觀光,只須憑外國護照在中華民國駐外使舘簽證,一般盤胞到 臺,也只須憑中華民國護照經當地領使舘給予圓毫加簽,即可持證人境,其出境 與中華民國有外交關係國家者也憑再出國加簽縱照出境,如果從中華民國無外交關係 的國家來臺作短期居留或返回僑居地者,則可辦免保証並依法申請出入境証,但是逥 些手續也很方便,如僑居與中華民國有外交關係國家或地區的僑胞來臺,其所持的護 照,米經「@臺加簽」者,應填具入境申請書,經僑居地中華民國領使舘查意見後 ,連同照片,書表報外交部核轉有關機關辦理,經核定後,即由核定機關,函請外 交部轉知中華民國駐在該地的領使舘在其所持的護照上給予「回臺加簽」,憑「圓臺 加簽」證照即可來臺。如僑居與中華民國無外交關係國家或地區的僑胞來臺,應填具 入境申請書,經當地合法忠貞僑團查後,連同照片,送請僑務委員會核轉有關機關 辦理,經核定後,發給入境証,憑証即可來察。

往臺時必須注意7除護照和入境外,必須帶黃皮書,在海關和聯檢處受檢查。 一九六〇年十一月一日起,中華民國內政部宣佈,凡與中華民國維持友好關係國

家的人士,如願意到觀光者,其逗留在七十二小時內,可以免除過境簽証手續。 一九六〇年七月一日,中華民國宣佈放寬入境與便利投資的新辦法:往港澳非投

資者的華人出入臺灣許可証有效期間可延至三個月(過去僅二個月 ),而前往港澳旅 行回臺的入境証可有四個月的有效期間。在歐美及澳洲的僑領臺有直接往該地中華 民國駐外使館取得許可証。如在與中華民國未有外交關係國家居住的僑民,可由僑 委會或主管華僑投資機關建議臺灣警備司令部核發臨時許可書。至往中南美及加拿大 的僑胞亦可向中華民國駐美國使節機構申領許可書。又如到臺投資或考察癒工商情 形的華僑,如有僑委當局証明,則不必出入境許可証

往各國簽証手續摘要

旅客前往世界各國必需具備本人國籍護照或旅行証書及目的地國家之入口簽斷, 而長途飛機乘客沿途經過各地且須辦理過境簽証,因限於篇幅,僅將華僑來往衆多之 國家入境條例畧述,但該等條例,時有更改,亦融供出入境者參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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