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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類知

港府新訂商業登記條例

商業登記年費廿五元

每月平均收入總額不逾千元之商店, 或每月平均收入總額僅三百元靠服務 錢之商店,皆得申請豁免。 一九五九年商業登記法案,經於一九 五九年一月廿一日立法局會議通過首 1 一俟立法局通過二讀及三讀,成爲法律7 即可由港餐頒佈實施。

新法案規定所有在香港經營之商業1 不論大小,概須登記,登記年費由二百元 減爲二十五元,但小商店只須登記,不須 繳納年費,每月平均收入總額不超過一千 元之商店或每月平均收入總額僅三百元之 靠服務以賺錢之商店,得以申請豁免繳費 新法案並規定逾期不繳商業登記年費之

香港年鑑

例,逾期一月罰款二元,以後每月欸 三元。

財政司解說新法例 會議席上解說道:

財政司岐樂 嘉在立法局

「各位議員也許記起,去年三月本席 提出預算案時,曾經提及執行「商業管理 法例」的種種困難。當時本席曾經提及考 煮修訂該項法冽,藉以減低商業管理費, 同時對「商業一一名詞,重新下一定義 此項考慮的結果,已包括在本法案 面,現擬將該項法例删除,另行擬訂一 第十二回 商業須知

全新的法例,而不是將現行法例崔正。 商業管理法 商業管理目的有二 的有二:第一項目的,就是規定經營商業 的人士,必須透露其合股人詳情,以便地 方稅局獲得有關稅收的資料,同時也可以 使到社會人士獲得所需的資料,任何社會 人士,只要付出小許費用,就可以從商業 登記處獲悉任何一種商業的組織内容,以 便進行交易。第二項目的,是增加政府的 收入,本法案仍然保存養上述兩種目的7 不過政府收入的數目,將會大爲減少,因 爲現擬將每年的商業登記費,由二百元 至十五元。

改收每月兩元左右 好像本人一

年前,曾經 提及,每年繳納二百元,已經發覺成爲許 多有關人士的眞正困難。現行的法律係規 定稅務局長,假如他認爲商人有困難的話

·得將登記費核識,此項規定,結果使到 大批申請書湧到,請求體恤。這些申請書 很多是情眞理確的,但亦有不少是爲報 的,所以有時需要將一兩宗提出控訴,因 爲他們的業務薙屬不錯,但竟提出虛偽的 報告,企圖免繳每年一次的登記費。現擬 每年收取二十五元,計算起來,每月只要 兩元左右,相信只會有極少人認爲困難, 不過現仍有規定以資體恤的。登記費是這 樣的低廉,當不致引導處報,但如任何人 仍感負担太重,他自可按照規定的宣誓書 稅務局長陳述,當然,假如他蓄意在宣 商業登記費

|上作篩報告,他將會受到盡。

假如商業的 月入太少可以豁免 例的主要目

本身是一種 服務,例如理髮店,則稅務局長可以豁免 該項商業繳納登記費,如果該項商業每月 的收入不超過三百元的話。至於其他商業

·例如做買賣的商業,如果每月的營業額 不超過一千元,也可以獲准豁免。

這種根據總收入來决定是否免繳商業 登記費的辦法,似乎是唯一可行的途徑。 當局曾經努力尋求「商業」這一名詞的定 以便排除一切小本經營,同時毋須作 出不必要的體恤性的規定,可是這些努力 ,已證明無效。

本席要補-

一下:本法案授權稅務局 長?得根據一張宣誓書,使任何一種商業 豁免繳納商業登記費三年。如果稅務局長 不顧申請人的宣誓,决定不准豁免時7那 麼申請人有權向地方法院提出上訴。 已發證件一樣有效

還有一點值 得特別注意 的,是依照現行商業管理法例的規定而發 給的證件,不管該項法例已被撤銷,但在 該證件十二個月的期限壓滿以前,仍屬有 效。

我已經概述本法案的主要目的。我現 在請各位議員注意附載在本法案内的目的 與理由,以及注意一項詳細說明現行商業 管理法例及建議中的新法例的不同點的 比較表,如屬可能的話7本法案的措詞1 將跟地方稅法例的措詞一樣。」 (第八篇)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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