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鑑 第十回
塢、碼頭、運河、内河、道路、隧道、樑渠溝、溝、渠道、水井、電報或電設備 、電力塲所、財氣繳、自來水廠或其他營造工事,連同構築各該工事或結構物基礎等 在內者。第三條。京規則第三十六條之後增入下文第四篇甲
第四篇甲 建築及機械營造場地
第三十六條。爲實施規則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五二十六,三十四,三 十五及三十六各條之規定,所稱「注册塲所」應供包括建築或機餓營造塲地在內,無 論各該塲地係不必依條例第七條(一)項塲定注册者。
注:本規則修正案,目的在使建築及機械一併適用一九五五年工廠及工業規則關 於注册工場防止意外,防火災及衛生設備之規定。
危險物品條例
(轉載香港政府公報中文譯本)
一九五六年三八號索 及修正有關危險物品法律條,是年七月二十六日公佈施
第一條。本例定名一九五六年危險物品條
第二條。本例除内交有相反意義規定者外冫所樺
D
「運載者」包括所有水陸運戲貨客收受載運費之人在内。
「危險物品】指第三條所列適用本例規定之物品。
「爆炸品』包括用以產生爆炸或烟火所應用或製造之物質在内。
「領照塲所J指遵照本例規定所發執照准予製造或儲滅危險物品之塲所
「住戶」包括若干人及法人,如製造業,則包括經營該製造業之人在
「所有人」對於船隻,包括租船人及-
任船東之代理人在内。
「所有人]對於危險物品,包括-
任物主之代理人在內。
「石油]包括未經提煉之石油,用石油製煉之油,用煤炭、百石、泥煤 或其與瀝靑質製煉之油,石油或上述各種油之其他產品,概含有石油或上述 各種油之混合物。
「本例」包括依第四條頓定制立之施作題在内。
法規特輯
所在內。
(丙)四
「船隻」包括船舶,艇或其他用以航行之各種船隻在内。
「會變所有人!包括置有管理倉棧、倉庫、碼頭或存儲貨物之其他塲
第三條。本例之規定,適用於所有爆炸品、壓縮性瓦斯、石油放出火蒸氣之 其他物質,放出毒瓦斯或蒸氣之物質、腐蝕物質、與水或氣溶合即相互變成危險之 物質、自燃或賦有自燃性之物質、放射性資料、及總督在政務會依第四條規定宣佈適 用本例之物質。但下列二項不適用本例之規定——(甲)英國軍艦或外國軍艦運載之 危險物品。(乙)英國政府所有及管制之危險物品。
第四條。(一)總督在政務會得開立規則,規定下列事項(A)各種物質適 用本例之規定。(B)特許適用本例規定之物質或其若干數量准免遵行本例或其一部 之規定。(C)關於製造、持有、起卸、付船、轉運、儲存、遷移、出售及使用危險 物品之管制與應採取安全預防措施。(D)裝載危險物品之福、罐、箱或其他包裹應 附招財,鑒貯存危險物品塲所應標示通告及用其他方法將各該貨物或樓宇塲所加以標 齬。(獅)任何危險物品或裝載危險物品容器所採各種試驗。(F)危險物品包裹方 法。(G)對於危險物品之載運或付付車,指定須向某公務員提出報告,及此項報 告之性質。(H)運或行將付載危險物品之船隻或車輛必要標示指定之危險物品孰 號。(I)載運危險物品船隻遇發生火災時指 定必要標示或發放 之海港火警訊號。 (J∫爆石、煤泥土或其他物料之管制,爆炸時應採之預防措施及施行爆炸之時刻。 (K)在並非符合第一七二章公共遊樂塲條例意義規定之樓宇塲所使用電影或相同器 材。(L)不用請領狗票而在領照塲所拘捕犯有指定危險品罪行,以便解決裁判 司懲治之。(M)依木例規定所發執照之表式及條件,發照之公務員,應徵之費用, 牌執照之有效期間。(N)適用表格。(0)有效執行本例規定各事宜。
(二)依本條規定開立之施行規則,得明定違反所列各該規則之規定者 ,如以犯罪論,並得明定罰。但所定罰,不得科超過八千元罰金及六個月徒刑 之處分。
第五條。(一)除依本例或第四條規定制立之施行規則規定所領及遵照執照辦理 ,將危險物品付船或付車載運或正在船上付載,起鉬或移遷之外,無論何人如非領有 ''及遵照本例規定所發執照,不得持有或保管任何危險物品,或交由服役人員,代理人 或食綫所有人代爲持有或保管之。
(二)附依第虯條規定個立之規則規定辦理外,無論何人如未領有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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