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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凡把各該條之規定者應受一千元罰金或六個月徒刑處分)。

第五條。原規則第一三五條之後加入下段——1

第十三篇 物理治療所

第一三六條。物理治療所牌照表格,須照本規則附戶第十三號表式鸞之。 第一三七條。凡依本篇規定申領牌照者,須於申領牌照時向牌照主管宫呈繳其本 人相片二慎。

第一三八條。凡領有本鸞規定所發牌照者,須在所外及門口當眼地方,用中英文 揭示『]冇牌照物理治療所】字樣,以得牌照主管官滿意爲準,並須在所內適當地方 (由牌照主證官核定)將該牌照標示之。

第一三九條。凡領有本靠規定所發牌照者, 不得僱用牌照主管官核准助手以外之 人,但-

任僕役性質工作者除外。

第一四〇條。凡領有本篤規定所發牌照者,須在所內設備登記册一本,確實將所 饢每一助手之姓名,年齡,性別,國籍,出生地點及在港住所登錄之,並將各該人相 片一幀附貼之。

第一四一條、牌照持有人對於物理治療所終止受僱時,須於十日内呈報牌照主管 官。

第一四二條。凡有木 鱵規定所發牌照者,須在一切合理時間内容許牌照主管官 書面授權之人進入與觀察領照導所旣檢查則第一四〇及一四七條規定所設登記册 之記載事項。

第一四三條。凡頓有太現定所號牌照者,須於每年每季開始時,將條例第二號 附表所列而在所内備用之一切治療配備及儀器開列名册,呈報牌照主管官。

第一四四條。凡領有木篇規定所發牌照者,除由牌照主管官書面許可而在牌照上 加以簽註之外,不得將所領牌照轉讓或租借他人。

第一四五條。凡領有本篇規定所發牌照者,除牌照主管官書面許可者外,不得將 治療配備或儀器轉讓或租借他人。

第一四六條。凡頭有太篇規定所發牌照者,須在所内設置受診人登記册一本7備 載受診人姓名,到診日期及介紹醫師之姓名。

理治療所牌照表式(畧)

市政局(修正)條例

( 轉載香港政府公報中文譯本)

一九五六年第一號修正一九五五年一四號市政局條例,是年一月二十六日通過

香港年鑑 第十囘

法規特輯

二月一日施行。

第一條。本例定名爲一九五六年市政局(修正)條例,是年二月一日付諸實施。 第二條。市政局條例(下稱原例7即一九五五年一四號,例文譯本報】九五五

年第二十六期第六至十三)第二條「年選」一定義删除,並在「衛生官」一定義之 後加入下開一項新定義——『平常選舉』指依第四條(二)項規定補選終止任職局員 空缺曁依第四條(一)項(乙)款但書規定補選所增局員空缺之選舉。 第三。原例第三條(乙)項撤銷,易爲下文———

第四條。(一)選任局員應依本例規定方式選舉並須遵照本條(五)項之規定辦 理,其任期如次———《甲)凡在平常選舉選出之局員,應由政府公報佈告後是年四月 一日起任期四年。(乙)凡在特別選舉或簟照本項但書規定選出之局員,應由政府公 報佈告其人當選之日起至所繼原任局員任期滿之日爲止。但選任局員在某一年一月 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期内依第十四條規定以任何原因終止爲選任局員而依本條(二) 項規定在任「屆滿時,其所任職位即告終止者,其所遺缺,須於是年三月舉行平常 選舉時補選之,或該平常選舉業已宣告撤點,則不論該選任局員於十年三月三十一日 應否退休,須於另開特別選與時補選之,凡遇此項情形,所遺缺毋須補-

,直至 舉行平常選舉或特別選舉時然後補選之。

<tÖ選局員任期屆滿時,所任職位即告終止,並應選?新局員一入補之, 新任局員在舊任期滿日起-

任。

(三)凡在一九五四年當選之局員,其任期直至一九五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爲止, 各該局員屆時即終止任職,並於一九五七年三月舉行平常選舉時另選二人補-

之。 (四)凡在一九五五年當選之局員,其任期直至一九五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爲止

各該局員屆時即終止任職,並於一九五七年三月舉行平常選舉時另選二人補-

之。 (五)一九五六年三月舉行平常選舉,選任局員六人,內四人任期至一九五九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二人任期至一九五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但有下二款之規定——1 (一)凡在該平常選舉或另開之特別選舉,其獲得最多票數之競選人四名,任黎應至 一八五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爲止,至獲得次多數選票之競選人二名,任期至一九五七 年三月三十一日爲止。(二)凡在本項但書(一)所指平常選舉或特別選舉中由於 提名候選人不足名額而另行召開特別選舉補-

缺額者,所遣 餓,亦應照所列同樣次 序補-

之。

(六)本條(二)(三)(四)項之規定,不得視爲有禁止任何局員被提名 侯選或當選之所爲。

二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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