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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年鑑 第九回
以下者,二百四十元,七月一日換牌。(乙)每加五域其一部份,加收五十元。 二、(一)大汽車(依公共汽車規則規定有行走專利權者除外)而營業公用汽 車者,十元,一月一日。(一)載客每一座位,三十元7一月一日。
!!! ,汽車(依公共汽車規則規定領有行走專利權者除外)及計程汽車(的士)而 營業公用汽車者(甲)司機十元,一月一日。 (乙) 照限額載客,每一戲客網 三十元,一月一日。
四、自用大汽車——(甲)司機十元7(乙)照限額載客,每一載客額,三十元 一月一日。
五、自用汽車(一至四及六,七項除外)而該汽車釭容積——(甲)不超過一二 五〇立方糎(公分)者,一百元,七月一日。(乙)二五〇至二五〇〇立方糎者, 一百元,七月一日。(丙)二五〇〇立方糰以上者,二百四十元,七月一日。
六、電單車——(甲)無旁座者,五十元,(乙)有旁座者,七十五元。七月
·法規特輯
交通類
提供之容積緻。
(丙)四O
(二)可能供應內燃機汽缸之汽缸容積,即相等於——(甲)如係裝配單一活检 之汽虹,其容積爲等於汽虹內部直徑立方糎與活拴在機器每一旋轉之一半途程而乘以 〇,七八五四公分計算得之。(乙)如係配有一活栓以上之汽虹,其容積爲等於該汽 虹各處內部直徑立方握與活栓在機器每一旋轉之半途程而乘以〇,七八五四公分計算 得之。
(三)計算汽虹容積,不滿一公分者,亦應併入計算之。
第五條。原規則第一九〇條(三)項第二行——(甲)[第三十條」之後,加入 「第三十二條」字樣。(乙)「第三十五條」之後,加入「第三十六條」字樣。(按 規則第一〇九條係爲違反罪行之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車票須打孔或繳稔。第三十六 條則規定不給車費7不得乘車企圖乘車,有上述兩條行爲者,即屬違法》。
附表一(依第二及七條之規定)
九、街轎》四元,十二月一日。
七、三輪汽車(甲)其構造並非用作戰客者》五十元,(乙)其他式樣者 一百元,七月一日。
八、東洋人力車(甲)(一)香港九龍及新九龍街車》三十六元,(二)新 九龍除外新界街車,十二元,(三)新九龍除外新界自拉車7一元,十二月一日。 ( 乙)自用車,二十元,一月一日。
本表所稱『車輛及交通規則」指香港規則(一九三七年編纂本)第二卷所載之車 輛及交通規則。 第一欄
第二欄 1、在街道上或公眾地方留置車輛無人照料而違犯車輛及交通規則第十九條之 定者。
十五元 二、將車輛或任令車輛停在道路或軍路上至阻塞該路交通而違犯車輛及交通規則 第二十條之規定者。
十五元 三、停車上落貨客時不在靠近左方或路邊停車而違犯車輛及交通規則第四十條( 二)項之規定者。
十 元 四、停放車輛而違犯車輛及交通規則第一一九條(乙)項之規定者。十五元 附表二(依第二條之規定)
十、拖車——凈每五域或其一部》五十元7七月一日。
十一、三輪車,六元,一月一日。
(三)依本條(二)項規定另發牌照副本,每件一元。
(四)依本條(二)項規定所發有效汽車牌照,未滿期而申請退照者,警務處長 應照下表發還牌費,依下列百分率退費————十一個月百分八十。十個月百分八十。九 月百分七十。八月百分六十。七月百分五十。六月百分四十。五月百分三十。四月百 分二十。三月百分之十。
第四條。原規則第一四七條之後,入下文第一四七條甲
第一四七條甲。(一)爲實施本規則之規定,機動推進車輛自內燃機所用汽缸或 若干汽缸取得全部動力之汽缸容積,應以下列計算之——()如係單一汽缸之機器 ,即由該汽缸所能提供之容積。〔乙)機器而有二汽缸或以上者,即由各個汽缸所能
裁判司所發傳票附連認罪遵罰格式表(畧)
額外輪渡(荃灣青衣及大澳)規則
一九五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政務會書記官佈告總督在政務會執行輪渡條例(第一〇 四章)第五條所授權,立下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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