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減去徵費數目計算之。( 寅 ) 爲考慮新機器或機器廠主要費用予以每年 免稅額,應不備記新機器或機器廠一部份之帳目而等於應予徵費之數者。( 卯)爲考慮新配機器或機器衕應給結餘免稅額或結餘徵費起見,應視其創 免稅額已增高而等於予以徵費之數者。
第四十條。裝配機器或機器廠之費用,應併包括改建各該商業,職業或 業務現有樓宇之主要費用在內。
第七篇 個人評價
第四十一條。(一)凡屬個人,得以書面通知局長申請爲其本人個人利 爸之評價。此項申請至遲須在該有關評價年度完結之前爲之。
( 二) 爲實施本條之規定
「個人」包括(甲)婦人,但非已婚婦人而骸婦之夫係屬本港居民 者,惟該婦遵奉管轄法庭命令或正式履行分居契約與其夫分居者不在此例。 (乙)兒童,但非依第四十二條(一)項丙,規定准給免稅額之兒童,亦非 在其父母收益項下霑受利益之兒童。
「本港居民」指其人對於該申請評價之年度在港居留期間或若干期間總 計逾一百八十日以上者,或在連續两評價年度在港居留之期間或若干期間共 達三百日以上者。
孤邨養金事業每年所交之捐助費,或對其他事業基金經局長可係等於 孤寡邮養金之年捐費。但本項(乙)(丙)(丁) 及 ( 戊 ) 各款規定之扣除 額, 對於其人每年所交或助捐之金額超過其本人收益總額六分之一者,不 得扣除之。(戊)揭借項因而獲得此項收益或其一部者,對於借歎所納之利
( 二 ) 爲實施本條規定,所稱 -
「收益總額」指任何個人及其妻(但其自行及自願個別評稅者除外】 遵照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篇規定計算所得之總收益,包括銀業行商依第 二十八條但書(甲)批准交付或記帳交付之利息在內,又無論第二十六條 有若何之規定,法團所派股利依第二十七條規定應減之稅額應包括在內。上 述股利卽所收純股利連同法團對該項股利扣除或予扣除之稅額,亦包括 在總收益之內。
「妻」指任何人依基督教婚姻或基督教婚姻相等之民法婚姻結婚之合法 妻,如爲中國人或其他亞洲籍人,則指其元配。任何人之「兒女」包括其妻 或前妻所生兒女及繼兒女,並包括撫育兒女在内,如爲亞洲籍人,其妾所 生兒女由其本人及家庭承認爲家族之一員者,亦併包括在內。
(三)任何人在一九五〇年至五一年評價年度之前一評價年度僅負担一 部份納稅義務者,其人於是年依本條之規定享受之免稅額,須比照其應稅日 數詐算該評價年度之免稅日數。
(四)凡對本條規定之免稅額提出要求時,須依規定格式爲之。前項要 求,如能遵照局長所需要而列舉一切詳細事項,並提出證據以爲佐證者,應 予核准之。
1
第四十三條。(一)收益總額依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减除免稅額後,應按 照附表第二號所列稅率計算徵收之。但任何人依本規定在一九五〇至五一 年評價年度以前任何評價年度祇負担該評價年度之一部份稅欸者,應就附表 第弍號之規定照所列者訂定之。
第四十二條。(一)爲實施本篇規定之選擇計,稽核員得對此一全部收 #金額,减去下列各項免稅額之後,執行單獨之評價(甲)免稅額七千 元。(乙)其人在評價年度上一年之任何時間內有麼室一人者,免稅額五千 元。(內)其人在評價中度上一年之任何時間內有未婚兒女一人同居,其年齡 在二十一歲以下者,免稅額二千元,有上述兒女一人以上者,第二人免稅額 亦二千元,第三及第四人每人免稅額一千元,續後每一兒女每人免稅額二百 元。但有下列各項之規定(子】 各該兒女在評價年度基本期間會自任何 來源獾有收益逾二千元以上者,不得扣除該兒女之免稅額。(丑)各該兒女 在評價年度自營商業,職業,業務或受僱傭者,證明爲學徒經局長滿意者除 (二)凡應繳納之稅,無論直接或依第六條式十九條規定扣除者,與 外,不得扣除該兒女之免稅額。(寅 ) 兒女冤稅額總數不得超過七千元。( (演)兒女冤
團依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已扣除或應予扣除者,依第四篇規定對收益之一 丁)其本人或其妻購買人壽保險公司每年繳交之人壽保險費,其人對本港 部已繳納或應納之業務盈利稅,如此項有關收益係包括於其人收益總額在內 香港年鑑 第八
中卷 日用便覽
地方稅例.
[OT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