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鑑 第八
中卷 日用便覽
法令規章
八二
如按據該處住戶之要求,須出示上述授權證·
(丙)儲存電影畫片或將之加工事宜。
(丁)儲存或使用畫片事宜。
(戊) 建造,瑭用及保持防火庫與庫內安全預防措施事宜
(已 } 大致爲有效實施本例之規定各事宜。
而上述規則,得明定凡違反此項規則者,以犯罪論,應受二百五十元
金之處分(一九五四年二三號修正 ) 。
第五條。適用本例規定之情事如次
(一)儲存未製賽璐萊,而--(甲)其數量在同一時期超過英量11 二磅者。( 乙 ) 數較少而儲於緊密封閉金屬穎盒者不在此限(需要將之 (N) 顯露俾便進行加工者除外)。
(二)儲存電影畫片,而——(甲)其數量在同一時期超過二十掩或重 八十磅者 (乙 ) 其數量較少而每分別於緊密封閉金屬箱盒者不在此限( 需要將之顯露俾便進行工作者除外 )。
(三)儲存畫片! 其數量在同一時期超過五磅重者(一九五四年三 號增訂 )。
但有下列兩項之規定(一)篇施本例之規定,凡在任何房屋塲所 臨時儲存電影畫片,以便檢查,清潔,包裹,翻捲或修理情事,均應視爲係 在該處儲存者,但所有賽璐萊或電影畫片臨時存於任何塲所,以便送發,那 輸或轉運他埠者,不得視爲係在該處儲存。(二)本例之規定,對於遵照一 九一九年二八號公共遊樂塲條例(法律彙編第一七二章 ) 規定領有營業執照 之塲所,不適用之。
第六條。凡在或關於任何房屋塲所而有違反本例上述各規定者,該處住 戶應受簡易程序審判科五百元以下罰金之處分,如連續犯罪,每日加科一百 元以下之罰金 (本原有第二項經一九五四年11三號宣告廢除)
第七條(一)警務處長正式授權人員對於全部或局部作用,或各該人 負有適當理由相信其全部或局部作適用本例規定情事之房屋塲所,得在適當 時間內進入及加以檢查·
(二) 上述人員須具領警務處長所發授權證,其視察前述各該塲所時,
狩獵
第八條。警務處長正式授權人員,對於懷疑含有璐來之物質,得隨時 索取-
足樣本,以便作分析用之,
第九條 凡有下開情事之一者,應受簡易程序審判,科二百元以下罰金 之處分... (一)拒絕容許依本例規定授權之人員進入及檢查者。(二)阻 撓上述人員執行本例規定之職務者。〔三】拒絕容許上述人員依第八條規定 提取樣本者
第十條(一)任何房屋所住戶由於合約關係致不能遵行本例規定必 要對任何建築實施更改,未能取得訂約人同意上項改建工事者,得遵照決 院規程向高等法院簡易民事管轄庭提出啓請,該處傳訊雙方當事人及各別所 傳證人供詞後,得按照該事件環境情形,就其認爲平允與公理者,頒發命令 ,將該合約擱置或修改之
(二) 任何房屋場所需加建築或其他改建能運照本例之規定而住戶緊 要此項改建費用全部或某一部份應由業主負担者,得依照法院規程向高等法 院簡易民事管轄處提出申請,法庭傳訊雙方當事人及各別所傳証人供後, 得審核雙方當事人所訂契約內載條件,按照該事件之環境情形,就其認爲平 尤與公理者,對有關上項費用頒發命令或予以分配負担,或逕由法庭徇據住 戶之要求,將該批約終止之。
保護野禽野獸條例
一九五四年第八號立法案訂第一七〇及一七一章法例,對維護野禽 野獸作更縝密之規定及其有關事項條例,是年三月二十六日公佈施行 第一條(簡稱)本條定名爲一九五四年保護野禽野獸條例。
第二條(詮釋 )。除上下文有相反意義規定者外,本例稱 「林務官」具有第九十六章森林條例第二條所規定之意義 「獗物」指附表第一號所列野獸或禽鳥並包括其那反。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