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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公會陳融中學校長鄧慶年。
教育署署長將繼續以當然委員身份出任教委會副主席,而副教育統籌司
亦會繼續出任當然委員,
王永平感謝即將離任的主席譚萬鈞博士在過往兩年領導教委會所作出的 貢獻。
王永平說:「譚萬鈞博士在任內提出進行兩項重要的檢討,即仍在進行 中的九年強迫教育檢討和剛剛完成並正在諮詢公眾的特殊教育檢討。」
他亦感謝三位離任委員致力教委會的工作,表現出色。該三位委員包括 李永修女,胡曉明和常國柱。
教委會主席及全體委員的任期由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開始,為期兩年。
教育統籌司是根據《教育條例》第七條獲總督授權作出有關任命。
以下是教委會新成員名單:
教育委員會
主席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口至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
鄭慕智
副主席
教育署署長余黎青萍(當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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