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6-06-18 — Page 7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6

所發表有關價值的統計數字均以名義價值計算,從這些數字所算出的百 分比變動並未就價格變動而作出調整,故在分析統計調查結果時,應注意道 點。

九四年建造業的各項經營支出,以生產總值的百分比計算,佔百分之九 十三點八,分別為僱員薪酬及付給勞工判頭的費用佔百分之二十點四;材料 物料的耗用及保養服務費用佔百分之十九點二;連工包料的分判工程費用佔 百分之四十五點.;以及雜項經營支出佔百分之九點-

以上的百分比與九三年比較,僱員薪酬及付給勞工判頭的費用的百分比 下跌一點六個百分點;而材料物料的耗用及保養服務費用下跌二點三個百分 點。另一方面,連工包料的分判工程費用的百分比則上升了二點八個百分點; 而雜項經營支出上升一點四個百分點。

九四年建造業的增加價值達四百六十三億元,較九三年上升了百分之七 點二。增加價值爲量度建造業在本地生產總值內所佔的數額。

堆加價值在生產總值內佔百分之二十六點六,其中包括僱員薪酬及付給 勞工判頭的費用佔百分之二點四;和經營盈餘總額佔百分之六點二。與九 三年比較,前者百分比下跌一點六個百分點,後者下跌了零點三個百分點。

該項統計調查的結果亦顯示,九四年大概有一萬八千九百間建造業機構。 經營業務。

從事屋宇和建築物的翻新、維修及保養工程的建造業機構約佔總數的百 分之四十點六,他們佔生產總值的百分之十四點四,為二百五十億元。

另一方面,在建築地盤從事一般承建工程的承建商雖約佔總數的百分之 五點七,他們佔生產總值的百分之六十點九,達一千零六十億元。

其餘的建造業機構主要包括專機工程承建商,例如專責電器及機械裝置 工程承建商。這些機構約佔此行業總數的百分之五十三點七,他們佔生產總 值的百分之二十四點七,達四百三十一億元。

此項統計調查並不包括按每件工程供應勞工的勞工判頭,不過,此類勞 工判頭所承辦的建造工程總值,其實已包括在聘用他們的承建商的建造工程 總值之內。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