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局有十五名成員,其中八名是經推選的註冊社會工作者;六名由總督委 任,當中最少有三名非社工界人士和兩名政府部門的註冊社會工作者;而社會福 利署署長(或其代表)則爲當然成員。
條例草案訂明註冊社會工作者將分為兩類。凡持有註冊局認可的社會工作學 位或文憑的人士,或在一九八二年四月一日前及其後不少於十年已擔任社工職位 的人士,可列入註冊紀錄冊第1類別。
凡不符合資格列入第1類別但現正擔任社工職位的人士,或已獲接納受僱擔 任社工職位的人士,亦可註冊成為第2類的註冊社會工作者
第2類別的社工須在一段由註冊局議定的合理期間內,完成所需的正式訓 練,以便取得資格,註冊成爲第1類別的社工。
發言人說,政府已就條例草案的主要問題,與香港社會福利專業人員註冊局 代表、社會福利署職員、非政府機構的董事局成員及員工、立法局福利事務委員 會、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大專院校教學人員,以及其他關注團體進行討論。
完
《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草案》會於六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局審議。
新蒲崗拆卸地盤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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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署長蔡宇路博士今日(星期四)向在新蒲崗一個拆卸地盤發生意外的 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屋宇署現正全面調查意外的成因。
蔡宇略表示,屋宇署自九四年十月起已加強監管拆卸樓宇的工程,並發出作 業守則,向建築專業人士提供地盤安全措施的意見。
該署亦在去年十月成立地盤監察組,監管施工地盤內建築專業人士和承建商 的工作,以阻嚇危險作業。
蔡宇略指出,新蒲崗的拆卸地盤在去年十一月發生過意外事件後,地監察 組已督促承建商安設足夠的預防措施以保障公眾安全。
他說:「監察組在過去兩個月已先後巡視該地盤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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