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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改革建議將提交立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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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旨在落實多項法律服務改善建議,包括廢除物業轉易定額收費的條例草 案,將於本周公布。

律政署發言人今日(星期二)表示,律政司馬富善於本年二月宣布法律服務 諮詢文件的諮詢結果時,會許諾在本立法年度,將此項法例提交立法局。

《一九九六年法律服務立法(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將會在星期五(六月 十四日)出版的憲報刊登,並於六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局。

律政司在其較早時的宣布中會表示,會草擬廢除物業轉易定額收費的有關法 例。他亦會說過,若然律師會在法案提交立法局前,就定額收費方面提出對消費 者公平及不違反競爭的另--替代建議,政府亦會加以小心考慮。

從律師會對去年發表的《法律服務諮詢文件》的回應及其後與律政司的書信 來往,政府對律師會最終提交的文件:期望會:

*載有各種交易所需費用的具體建議,例如物業發展首次出售的單位的轉易, 以及涉及律師代委託人辦理物業的購買和按揭的物業轉易;及

* 有詳細的實際數據支持各項具體建議,包括由其會計師顧問擬備的報告。

發言人表示,律師會於五月十七日以立場書的形式向政府提出建議。律師會 認爲,應付這個問題的適當方法,是重新召開收費事務委員會,以決定收費制度 的可接受水平和結構,但並沒有提出任何有實際數據支持的具體建議·

發言人說:「除有關收費事務委員會應決定收費制度的水不和結構這項建議 外,政府並無任何其他方面可以評估,而事務委員會不會公開進行會議,且其一

成員是律師會的會員。」

他解釋,如政府接納律師會的建議,便是推卸現已承擔的責任,不再確保消 費者獲得適當保障。

除了廢除定額收費外,草案亦建議:

* 只要施行適當的規管措施,律師應獲准以法人方式執業;

* 應禁止律師會制訂非法定的強制性定額收費,並取消現行非法定性的遺囑認 證工作定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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