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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載於《一九九五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內,有關詳情已於一 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在憲報刊登。

這些規定將由星期六(六月一日)起實施。所有在六月一日或以後登記的私 家車輛一定要在後座裝設安全帶。另外,由當日開始,如果乘客乘搭裝設有後座 安全帶的私家車,便必須配帶安全帶。

運輸署發言人今日(星期二)指出,有明確證據顯示,佩帶安全帶能減低交 通意外中的受傷人數和傷者的受傷程度。

數字顯示在一九八三年規定私家車司機和前座乘客須佩安全帶之後的一年 內,私家車司機和前座乘客的受傷人數下降了百分之二十八,而死亡和重傷人數 則下降百分之五十一。

此外,據一九九五年的交通意外統計數字顯示,有一千四百零一名私家車後 座乘客(大部分未有佩帶安全帶)在交通意外中受傷。

發言人說:「由此可見,私家車的後座乘客是可能遭遇危險的一群。因此, 應將強制佩帶安全帶的規定引伸至適用於他們。」

他續說,兩歲或以下兒童若坐於後座時,新規例要求當汽車裝上兒童乘車安 全帶時,便應強制後座兒童乘客佩帶。

另外,由星期六(六月一日)開始,所有在當日或以後登記的私家車、的 七、小型巴士及貨車,如設有前排中座位,均須爲該座位裝設安全帶。而乘客乘 搭備有前中座位安全帶的車輛,便必須配帶安全帶。

行政局批准大嶼山的增加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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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督會同行政局今日(星期二)批准大嶼山的士自今年七月十九日起調高收 費百分之十。

根據新的收費表,落於後首兩公里收費將增加一元至十一元,而以後每五分 之一公里或每分鐘等候時間收費則增加,角至一元一角。

行李附加費將增加一元至五元,電召服務附加費則維持不變,仍為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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