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公共貨物裝卸區管理改革公平公開
**
海事處助理處長鄧宗強今日(星期一)表示,只有已使用公共貨物裝卸 區有一段頗長時間的經常經營者,才有資格參與海事處所建議改革裝卸區的 泊位競投。
在評論部分裝卸區經營者昨日向港督請願時所發表的言論時,鄧宗強向 他們及其他經營者重申,在改革管理計劃下,沒有經營者會被据出這行業。
與示威者宣稱泊位將以公開標投方式租出相反,鄭宗強向示威者再次保 證泊位將以局限性招標方式租出,令只有現時的經營者才可參與競投。
鄧宗強表示,參與昨日(星期日)示威的經營者可能受了對事情不了解 的觀點所驅使,或對新建議有所誤解。他重申,管理改革建議的目的是提高 裝卸區的生產力,而並非作為增加政府收入的手段。公開競投表示經營者定 出公開及公平的價格。
他說:「我們希望改革除了改善生產力外,同時能消除現行先到先得分 配泊位制衍生的已知不良現象。」
他強調:「我們沒有不可告人的動機。」
公共貨物裝卸區於一九七五年設立之初,是為了在不受不法勢力及道路 交通擠塞的影響下,給公眾地方裝卸貨物。
由於大量成本投資以及需要人手管理,裝卸區使用者須繳交費用。現時 收費的水平是:每八米海堤的日租是六十元
鄧宗強說:「有些人利用這低廉的收費及先到先得方式從中謀取私利, 令真正經營者經常要在第二市場付出更高價錢。」
「標投制度將賦予經營者使用泊位的法定權力,這樣可消除所有第二市 場的費用。」
「我們同意經營者的看法,這些泊位應以更長久方式租給真正的經營 者,而不是以現時日租方式。」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