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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多人傷亡的一宗意外發生於九四年十二月十二日,當日一輛雙層城 在香港仔石排灣道意外翻側,引致一死四十五傷。
截至九五年三月底,社署已共向二十七名在該宗意外中受傷的人上發放十一 萬二千三百零三元援助金。
發言人說:「申請援助的人士須先向警方報案,及在意外發生後六個月內提 出申請。」
他說,如遇有嚴重交通意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人員會主動與受害人或其 家屬直接聯絡,協助他們及早申請助。
發言人續說:「受害人如因交通意外受傷,須由註冊醫生證明需要不少於三 天病假。」
「該計劃的受助人仍然有權循一般法律途徑索償。」
不過,該受助人如因同一宗交通意外而獲得其他賠償,則需退還從該計劃所 得的援助金。
發言人說:「惟在任何情況下,受助人退還的金額不應超過其他賠償的金 額。」
申請人可親自遞交申請表,或以郵遞方式申請。申請表格可向警方交通意外 調查組、各區政務處或社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索取,後苦地址為灣仔皇后大道 東二百一十三號胡忠大廈九四二室。
完
查詢請電二八三四七四七..。
賑災基金撥款予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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賑災基金諮詢委員會批准撥款一百五十萬元予香港紅十字會,為北韓水災災 民進行救援行動,協助他們解決嚴重缺糧的問題,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六)表示,諮詢委員會對北韓去年夏季嚴重水災後所 處的持續困境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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