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有含老虎或牛成份藥品會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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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處今日(星期五)提醒市民,任何人未有許可證而藏有含有或聲稱 含有老虎或犀牛成份的藥品作貿易用途,一經定罪,會被重判罰款甚至入獄。
該處自然護理主任張智新就最近兩名商人因藏有聲稱含老虎或牛成份 槳物而分別被罰款二十五萬元與十五萬元的案例,作出是項呼籲。
他指出,根據《動植物(瀕臨絕種生物保護)條例》,任何人未預先申 請許可證而進出口或藏有高度瀕危物種作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 罰五百萬元及入獄兩年。該項管制的範圍包括多種瀕危物種,其部分、衍生 物及含有或聲稱含有老虎或犀牛成份樂品。
漁農處人員去年十月在兩次行動中突擊搜查兩間分別位於香港仔與深水 埗的中藥行。
他們於香港仔華富邨的藥店內檢獲二十七盒報稱含有老虎或犀牛成份的 榮丸,而該店的六十五歲東主則因無牌藏有受管制藥物,於本月在西區裁判 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十五萬元。
在次宗個案中,該處人員於深水埗元洲街一家蘗行中搜出七十六包 樂,全部聲稱含有老虎或犀牛成份。
七十五歲的店舖負責人在上周於北九龍裁判法院被判有罪及重罰二十五 萬元。法官在審結該案後亦特別重申此罪行的嚴重性。
張智新相信加重罰款判例可對同類案件起阻嚇作用
。
他同時呼籲市民,避免向店舖購買含有或聲稱含有老虎或牛成份的藥 品,因為私人無牌藏有這些準物已觸犯法例。任何人士如有非法瀕危物種活 動資料,請即向漁農處舉報,電話二七三 二一四四。
此外,他表示政府新聞處已為漁饜處印製一款名為《保護瀕臨絕種生物》 的最新單張。該單張現已派發予行商、學校及有關商會等;市民亦可親往廣 東道三百九十三號廣東道政府合署六字樓漁農處動物存護組索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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