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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處籲掃墓人士小心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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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處今日(星期三)呼籲擬在清明及復活節假期前往郊外掃墓的市民

謹慎處理火種。

該處郊野公園護理主任林芳指出,大部分在郊外發生的火警均由人爲

疏忽所致。

他說:「不少市民在清明期間前往郊區墓地掃墓及燃燒冥鏹,所以火警 危險亦隨之提高。」

「然而,只要他們遵從一些簡單的守則,便可避免該等意外。」

守則包括:

* 在金屬器皿內燃燒冥鏹;

* 切勿遺下正燃燒的香燭紙品置之不理;及

* 在離開墓地時確保所有火種已經熄滅。

林銳芳表示,漁農處會在郊野公園適當地點設置供焚燒冥鏹用的金屬器

血。

他說:「漁農處將在這期間調派二十二共二百名滅火人員作二十四小 時戒備,全力保護郊野公園內的林木。」

「民安隊亦會派出大隊共一百二十人支援。」

他同時提醒郊遊人十須在指定燒烤場地生火。

林銳補-

說:「在郊野公園範圍內非法生火者,最高可被辭款五千元 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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