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邀商承辦過境巴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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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現邀請符合資格的營辦商,提供經落馬洲管制站來往中港的過境巴士 服務
運輸署發言人今日(星期一)表示,為方便審批起見,申請人須同時向運輸 署牌照部公共車輛組(香港金鐘道九十五號統一中心三樓),以及深圳市人民政 府口岸辦公室陸路口岸處(深圳福田南路三號五五室)申請。
所有申請須以書面提出,並且提供以下資料:
* 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明文件、住址及聯絡電話。如以公司 名義申請,則註明聯絡人姓名及公司註冊資料;
* 服務性質詳情,包括車輛的數目、類型及座位限額;
* 申請的每日過境班次,擬在落馬洲管制站過境的時間,以及在香港的路線和 終站設施。由於交通上的原因,獲新批准過境的旅遊車不准在上午十時前過關, 在需要情況下,這個安排將作檢討;
* 經營類似運輸服務的經驗;
* 與國內單位合伙的詳情,即中港兩地合伙人的姓名及地址;及
* 中國當局原則上批准提供過境巴士服務的文件。
申請人如會回應去年十月十六日運輸署的公告提交申請而未獲接納,毋須於
是次邀請再次申請,因為他們上次的申請仍然有效。
香港方面截止申請日期為本月三十日。申請人可以親身或以郵遞方式申請。
所有申請均不收取費用。是次申請由截止日期起,有效期為一年。
所有申請須經「香港及深圳過境交通小組聯席會議」同意,營辦權才會批予 成功的申請人。如欲查詢,可撥電二八零四 二五七八向蔡木輝查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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