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揚說:「法團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成立,它享有法律上的法 人地位及權力,所以法團的成立運作、管業經理的行政及措施以及業主的參 與,都必須符合法例的規定和要求,不然便屬違法。」
「當業主或法團人士對法例有疑問時,通常都會向政務處職員查詢,但 由於職員不是律師,沒有受過法律的專業訓練,所以只能以一般的法律常識, 解答疑問,並建議業主或法團諮詢法律界人士。」
他指出,由於法團須依法辦事,所牽涉的工作範圍又與法律有關,所以 業主或法團在遇有法律難題時,最周全的做法,就是請教法律界的專業人士 以解決困難。
除了協助業主成立法團外,政務總署亦積極爲私人大廈管理提供支援。
即 孫明揚說:「自一九八五年開始,政務總署在九個人口稠密的地區, 東區、中西區、灣仔、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觀塘、葵青及荃灣,成立 了大廈管理統籌小組,主要任務是在區內找出一些有問題的大廈作爲目標大 廈以作改善。」
「為了著實解決目標大廈的問題,例如非法僭建、大廈結構損壞等,統 籌小組會訂立改善計劃,並由跨部門的大廈管理統籌委員會作出討論,訂定 改善計劃及實施有關的改善工作。參與工作的部門包括有屋宇署、地政署、 勞工處、消防處、警務處,市政總署或區域市政總署、渠務署和環保署等。」
「自從成立了大廈管理統籌小組後,全港有一千幢私人多層大廈被選為 目標大廈以作改善。直至去年底,超過四百幢有問題的大廈已有顯著的改
善。」
「此外,政務總署每年都爲職員舉辦專門的訓練課程,以提高他們對大 廈管理的知識,從而加強他們給予市民在大廈管理方面的協助。」
孫明揚又表示,為提高市民對大廈管理方面的認識,政務總署每年都會 攝製大廈管理專題的宣傳影帶,專供市民借閱。去年,該署出版了兩本小冊 子,分別爲《大廈管理》及《怎樣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及有效執行大廈管理》。
這兩本小冊子都概括地介紹了成立業主法團的途徑,法團的功能及大廈 管理的知識,現可在各政務處免費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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