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6-03-08 — Page 5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實施由社會福利署署長出任主席的督導小組提出的建議,共案五億客八 百萬元,港督已於去年1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承諾其中的三億元。若獲立法 局財委會通過,有關建議將於今年四月一日生效。

在這五億零八百萬元中,三億一千七百萬元用以增加標準金額;四千六 百萬元用以增加居住於私營房屋綜援家庭的最高租金津貼;四千五百萬元爲 老人的特別津貼;四千一百萬元為與就學有關的一項劃-津貼,而五千九百 萬元則爲增加人手以改善服務所需的開支。

計算方法

在離時一年的檢討中,督導小組將綜援標準金額加上每年發放一次的長 期個案補助金每月平均金額,與一九九四/九五年度住戶開支統計調查所反 映的綜援受助人和入息最低的百分之五非棕拨人士的開支模式,作出比較。

根據全年二個月的數據,除健全成人類別外,綜撥標準金額加長期個 案補助金每月平均金額均超出入息最低百分之五非綜援人士的開支。若進一 步與入息最低百分之十、十五和二十的人上的開支水平比較,結果大致相同

除健全成人和家庭中老人成員外,綜援標準金額加長期個案補助金每月平 均金額均超出有關的開支水平。

督導小組又設計了包括多種貨品及服務的基本開支預算,以反映不同類 別綜援受助人對食物及其他家庭開支的基本需要。同樣,除健全成人和家庭 中傷殘程度達百分之五十的成年成員外,所有綜援受助人類別的綜標準金 額加長期個案補助金每月平均金額均超出有關的開支水平。

調查結果清楚顯示若干類別人領取的金額太低,特別是成年人,但統 計數字亦顯示其他類別的金額,例如單身老人的金額則較入息最低的百分之

二十的人士的開支水不還要高。

新標準金額

根據上述分析,假導小建議增加家庭中老人成員的標準金額每月一百 八十元、無能力工作及實際情況不容許他們工作的健全成人每月六百元;有 能力工作及實際情況容許他們工作的健全成人每月三百元;家庭中傷殘程度 達百分之五十的成年成員每月一百四十元。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