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私營公積金委任顧問研究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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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委任一個財團,就制訂強制性私營公積金附屬法例提供為期十二個月 的顧問服務。
該財團以惠悅顧問公司爲首,成員包括羅兵咸公司及佳富公司,將提供十位 在退休計劃業務有專業技能和豐富經驗的顧問,其中有核數師、精算師、律師、 信託人、託管人及投資經理。
顧問團將與即將成立的強制性私營公積金辦事處的公務員緊密地一起工作。
副財經事務司兼即將成立的強制性私營公積金辦事處處長陳甘美華今日(星 期六)與財團簽訂合約時表示:「政府承諾在一九九六年内完成有關強制性私營 公積金的法例,即是說,我們的工作時間表非常緊迫。」
「顧問團將要由下星期開始工作,就該計劃的重要事項提出建議,以供引入 附屬法例之內。
「顧問團亦須就強制性私營公積金管理局及服務提供者在推行該制度時,提 供在運作方面所需的建議。」
政府早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向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成功申請了一筆為 數二千二百萬元的款項,作為僱用顧問公司,向強制性私營公積金辦事處就制訂 有關的附屬法例提供技術支援。
政府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在財務委員會轄下的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 議中,鑑於議員提出意見而撤回開設強制性私營公積金辦事處公務員人手編制的 要求。
修訂建議昨日在財務委員會通過。
陳甘美華說:「現時我們已獲所需的資源,有關法例的起草工作可全面展
開。」
「我們的目標是在一九九六年底將草擬的附屬法例提交立法局。」
總共有三十六間顧問公司獲邀請就這項計劃提交建議書,而惠悅顧問公司是 從三個提交詳細建議書的集團中揀選出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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