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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解釋,學費水平較預期為低的原因是政府竭力遏抑高等教育成 本,決定不把新的公務員障福利擴展至高等教育院校的員工,因而不用耗費二 億七千七百萬元。
在決定實際收取的學費和指示性學費水平時,政府高等教育學費政策的檢討 結果,以及教資會和其資助的高等教育院校在過抑高等教育成本的工作進展。
發言人表示,高等教育既是社會對後代的投資,同時亦是現時學生對其個人 發展和事業前程的投資。
他說:「政府需要確保社會人士和學生在分擔高等教育成本方面取得合理小 衡。」
「我們認為學生收回百分之十六點五的經常費用的目標並不過分,特別是 因爲香港設有無現金限額的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確保學生不會因為經濟能力 不足而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在一九九零至九一學年,政府分別動用了四千四百五十萬元和八千五百四十 萬元作為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助學金和貨款。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學年,上述 數字分別增加至七億八千二百萬元和八億七千八百二十萬元。
在過去五年,政府已將教資會資助院校的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增加了百 分之六十九,由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的八千五百七十五個增加至一九九五至九六 年度的一萬四千五百個。今個財政年度用於高等教育方面的支出是九十六億元, 佔經常教育預算的百分之三十三。
高等教育由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直至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期間迅速發展和提 升,因而使學生單位成本有實質增長,增幅為百分之二十三點九,(即每年的不 均實質增長為百分之四點四)。學生單位成本是把教費會資助院校的經常開支總 額除以相當於全日制學生的總學額計算出來。這項單位成本的增長反映了有關方 面研究工作和教學活動,提高員工資歷,以及現代化設施等方面的投資增長。
發言人說:「政府有意根據一九九一年釐訂的計劃,以期於一九九七至九八 年度達致收回百分之十八裡常費用的目標。」
「我們計劃於其後把學位課程學費維持在高等教育經常費用的百分之十八水 平上。我們認爲這將使學生與社會人上合理地分擔成本。」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實際學費水平和其後三年(即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商 至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的指示性學費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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