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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表內部儲備的披露 ************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一)表示,對於即將披露的資產 負債表內部儲備,應從本港銀行整體的資本實力角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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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些未曾披露資產負債表内部儲備的銀行,將依照金管局的建議 在未來數月發表的一九九五年度賬目中作出有關披露。此聲明的目的是協助 公眾人士理解即將披露的內部儲備
金管局副總裁(銀行)達恆表示:「公佈資產負債表內部儲備可進一 步提高香港銀行的透明度。但公眾對內部儲備的多少和重要性應有正確的認 義。一九九四年度賬目中已披露了損益賬中內部儲備的調撥數額,因此資產 負債表内部儲備的累積總額只是反映銀行過往處理內部儲備的方式,也只是 銀行資本基礎的一部分,與銀行現時的盈利能力無關。」
「在評估銀行的資本實力時,更重要的是考慮其資本基礎(包括已公布 股東基金總額,以及其與資產負債表中所承受的風險的關係。正如巴塞爾 銀行監管委員會所建議,這些資料已涵蓋於資本-
足比率內,並已自一九八 九年底起在本港實行,而內部儲備已包括在資本-
足比率的計算之內。」
現時本港銀行各有不同的內部儲備政策和儲備總額,根據一九九四年度 的賬目,三十一一間上市及非上市之本地銀行之中,大部分或是沒有任何内部 儲備,或是其內部儲備少於已公布股東基金(不包括内部儲備)的百分之十。 其中亦有部分銀行之內部儲備大大高於此比率,但整體而言,內部儲備並非 本港大部分銀行資本基礎的主要部分。
本港個別銀行的資本-
足比率也不相同,視乎個別因素如銀行過往的股 息政策及商業抉擇而定。不過,所有銀行的資本-
足比率均完全符合金管局 的監管要求,並遠超巴塞爾委員會所建議的分之八最低比率。銀行將會在 其一九九五年度賬目中公開其資本-
足比率。
也應注意的是,一九九四年以前,一些銀行的內部儲備來自物業重估, 而物業重估所得的儲備已於一九九四年度賬目中分開披露,因此一九九五年 度賬目中公布的內部儲備,將反映過去自擬賬中的調撥,而非物業重估價 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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