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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名售賣不合規格插頭店東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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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署過去三個月(切至!:)成功检控三十二名違反《插頭及適 配接頭(安全)規例》的商店東主及公司。

機電署發言人今日(星期日)敦促商店東主切勿售賣不合規格的插頭、適配 接頭及電器產品,否則可能被檢控。

他說:「根據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日生效的《插頭及適配接頭(安全)規 例》,所有未符合規例訂明的安全標準的產品不得在本港發售。」

「觸犯該規例的人士,首次定罪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而第 一次或再度定罪的最高罰款則為一萬元及入獄六個。」

同時,發言人表示,自從規例生效以來,該署總兵巡查了全港......千七百俩地 點,確保沒有不符合安全規格的產品在山面發售。

他指出,巡查時發現的一般違例情況是供應商仍然出售附有兩腳插澱的電器 產品或不合規格的三腳插質。

他說:「機電工程署將會繼續全港的巡查行動,並跟進執行檢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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