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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為止,填海區已有四個新建的永久渡輪碼頭投入服務。另外,還有 兩個永久碼頻正在興建中。

林中酵總結時承諾會繼續與機場管理局、香港地下鐵路公司、西區海底隧 道公司,各有關政府部門,以及有關機構緊密合作,務求使機場核心計劃在預算 內及依期完成。

他說:「為達成目標,在未來數年還有許多工作有待繼續進行,而新機場 工程統籌署將繼續竭盡所能,與其他各有關機構緊密合作,並會繼續定期向立法 局議員及機場諮詢委員會委員提交進度報告及-

份考慮他們所提供的寶貴意

僱主必須如期支薪予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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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完結時支付工資予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 滿後七天支付。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星期一)提醒僱主,根據《僱傭條例》,遲發工資是違 法行為,違例者可被判最高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他籲請在法定限期內未獲支付工資的僱員盡早與勞資關係組聯絡,聽取意見 及尋求協助。

他說:「受僱於建築業次承判商的僱員應注意,若僱主欠薪,總承判商有責 任代支他們首兩個月未獲支付的工資。」

「所以僱員為著本身利益,若僱主未能如期支付工資,便應與勞資關係組聯 絡。要求總承判商代支薪金的僱員,須在支付工資的限期滿後六十日內書面通 知總承判商。」

根據《僱傭條例》,任何僱主,除非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能在支付工資的限 期內支薪予僱員,否則不得與僱員訂立,續訂或繼續任何僱傭合約。

僱主一旦發現自己不能在限期內支薪,便應按照僱傭合約的條款終止與僱員 訂立的合約。未能按上述條款辦事的僱主即屬違法,可被判最高罰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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