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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酷刑委員會歡迎本港成立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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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禁止酷润委員會審議香港根據《禁小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呼 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所呈交的初步報告後,認為本港成立投訴警方獨立監察 委員會爲一項有建設性的措施。
率領香港政府代表在日內瓦出席會議的律政署首席檢察官黃繼兒在星期五 (日內瓦時間)歡迎委員會這項結論及其對問題作開放和熱誠的討論。
他表示,委員會看來已得知本港在推行公約時所作的努力及遭遇的困難。
黃繼兒在會上亦強調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的獨立性,以及在投訴警方制 度上已經或計劃推行的新措施。
此外,委員會亦對越南船民的生活情況表示關注。
黃繼兒回應其中一名委員的提問時說,港府無意將越南船民留在香港,
他指出,港府及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已勸告越南船民自願返问越南。
他說:「港府和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已盡力改善船民營 的生活環境。」
至於有關本港在逮捕和拘留的法例應否跟隨英國的做法,黃繼兒說,英國與 香港在刑事施法制度方面並不完全相同。
他說:「我們在接納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前,必須非常小心評估所產生的 後果,以求確保本港執法機構撲滅罪行的工作不致受到負面影響。」
他又說,考慮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的工作小組期望今年底或明年初完成有關 工作。
此外,委員亦問及關於不少投訴警察的個案自動撤銷的問題,黃繼兒說,研 究顯示為數甚多的輕微案件的投訴人都是基於一時衝動。
他又說:「有些投訴人更技巧地利用投訴以求在刑事檢控中作有利的答
辯。」
委員會在總結時,亦感謝代表關所提交的詳盡及附加資料的報告,以及其與 委員會的全面和開放的討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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