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5-11-14 — Pag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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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解釋批准引進位置連贏的投注時重申,政府的賭博政策是要限制賭博 的機會,但容許受管制的博彩渠道存在。

他說:「政府認為設立位置連贏投注,只是現有投注的延伸投注方式,應不 會助長本地的賭風。而且,這項投注可保持博彩人士對本地賽馬的興趣,但相信 不會吸引到非博彩人士投注。」

目前,在《博彩稅條例》第六(一)條之下有兩類博彩稅:第一類是向獨 贏、位置、孖寶、連贏及科加士幾項投注徵收的博彩稅,稅率為每項投注金額的 百分之十一點五;另一類則是向其他形式投注徵收的博彩稅,稅率為每項投注金 額的百分之十七點五。

由於位置連贏投注的彩池分三份,發給三組博彩人士,即以三個不同組合 選擇兩匹馬的人,所以馬會認為應對這項投注徵收較低的百分之十一點五稅率, 才可使這項建議在經濟上可行。

預計每季投注額會因而增加六十六億六千萬元,而政府每季從博彩稅方面所 得的收入估計可增加七億六千萬元。

至於本地賽事接受海外投注方面,政府發言人解釋,這項建議不會助長本地 賭風,因爲這只是爲了開發海外市場,而並非為了擴展本地的賭博市場。此外, 接受海外投注能令香港受惠,因爲這樣可以增加給予本港慈善機構的撥款。

現時,加拿大及美國西岸經常現場直播香港的賽事,這些國家有其本身的投 注彩池。

馬會建議將海外投注直接納入香港彩池內,並讓香港政府與有關海外國家政 府分享海外投注的博彩稅,詳情有待馬會與這些國家的政府商定。

政府向海外投注徵收的博彩稅稅率,將為本地稅率的一半,即向獨贏、位 窗、孖寶、連贏、科加士和位置連贏幾項投注徵收百分之五點七五的博彩稅率, 其他形式的投注則徵收百分之八點七五稅率。

預計政府每季可從北美的海外投注徵收得超過一億元的博彩稅。

此外,政府亦藉此機會把《博彩稅條例》第七條有關訂立規例的權力,由港 督會同行政局移交庫務司。這項權力主要用以訂立規限博彩稅徵收方式的規例, 但甚少行使。

上述修訂將載於《一九九五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內,並於十一月十 七日在憲報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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