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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司:我們沒有特別詳細考慮他的見解,不過他對我說他剛剛向你們說過,就 是他在法理上和技術性上有點意見,他現時答應將這些意見用書面通知我,待我 們收到他的意見之後,我們當然要慎重考慮。
記者:他的講法會否對《人權法案條例》做成一個衝擊呢?
布政司:待我們收到他的意見之後才可以考慮這些意見。不過,我重申政府對
《人權法案條例》與及更改了的六條法例的立場:我們的立場經已十分清楚,就 是我們認為《人權法案條例》只不過是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而且大家都知道一九九七年之後,這條公約亦都是由《基本法》去落實,所以我 們有需要,如果對這條公約有所牴觸,就應該要更改那些法例,而事實上自從
《人權法案條例》通過之後,並沒有對我們的法律體制造成任可損害或者是任何 負面的影響。
完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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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一)回應新聞界就《人權法案條例》的提問作以下表 示:
「立法局將於星期三(十一月十五日)就預委會法律小組對有關《人權法案 條例》建議的議案進行討論。」
「政務司孫明揚在討論時會代表政府發言,而在其演辭中將詳細闡釋為甚麼 毫無疑問《人權法案條例》符合《聯合聲明》和《基本法》,而且《人權法案 例》的地位與任何其他條例並無分別。」
「他會講述《人權法案條例》對香港執法的影響,以及檢討法例以確保符合 《人權法案條例》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根據《基本法》第三 十九條,該公約將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後繼續適用於香港・」
「孫明揚亦會就主權移交後,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提交報
告的責任的延續性訂定政府的立場。」
與此同時,署理律政司溫法德今日說:
「《人權法案條例》並非最重要的,該條例與其他條例具有相同地位。《天 權法案條例》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條文融入本地法律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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