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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架安全勞資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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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今日(星期六)提醒搭棚承建商及工人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確保工人 在欄架工作時安全。

勞工處首席工廠督察總監陳達景表示,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 I 人在高空工作時,承建商須提供適當的棚架給工人使用。

建於棚架上的工作台,應設置堅固的護欄,以防止工人從高處墮下。只有在 不能搭建工作台的特別情況下才可使用安全網或安全帶。

他說:「安全帶須扣於建築物的種固及適當部分或特設的獨立救生欄上。容 易脫落或折斷的支撐物,如窗框、喉管、竹棚的竹枝等都絕不適宜用來扣安全

帶。」

拆卸棚架時,工人亦須佩戴適當的安全帶,並將安全帶繫於建築物的穩固點 上,如沒有適當的固定點,應將安全帶配合防墮裝置,連接懸掛於另外特別設計 的獨立救生繩上。此外,承建商也可考慮使用適當的防安全網,承接失足下墮 的工人。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2)(C)條,承建商有責任為工人 提供訓練、資料、指示及督導,確保工人安全・工人亦須遵守承建商訂下的安全 規定,確保本身及同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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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就業計劃也

申病康 獲更佳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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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在本年三月開始特別撥款增辦一項輔助就業新服務,幫助弱能人 士,包括精神病康復者,獲得更佳的就業機會。

社會福利署東新界福利專員冼楊文今日(星期六)在主持沙田區康復服務 協調委員會主辦「我都做得到」 -支持精神病康復者就業開幕禮時,作上述表 示。

先楊文指出,精神病康復者極需要就業機會,因爲他們在康復後可以再次 加入生產行列,經濟上可以自給自足,無須再依靠家人或社會的經濟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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